塍粮厅(注:民国《新塍镇志》卷5,《公署》。)。
如江苏苏州府lù@①直镇,有元(元和)昆(昆山)新(新阳)县丞厅。乾隆二十六年(1761)巡抚陈宏谋请以元和县丞移驻lù@①直镇,原巡检司移驻周庄镇;道光二十八年(1848)新阳县丞移驻lù@①直镇,元和县丞移驻章练塘镇。而元和、青浦、吴江合壤的章练塘镇,又有元(元和)江(吴江)青(青浦)县丞厅;盛泽镇也于乾隆五年(1740)有吴江县丞移驻(注:光绪《苏州府志》卷21,《公署》;光绪《盛湖志》卷1,《沿革》。)。
如江苏松江府奉贤县丞驻高桥镇,后移驻四团镇;金山县丞驻朱泾镇,青浦县丞驻七宝镇等(注:光绪《苏州府志》卷21,《公署》。)。
文官驻镇相对比知府知县佐官多一些的当属巡检司巡检,这是由于“掌捕盗贼、诘奸宄”的巡检司巡检,本来即规定置于“州县关津险要之地”。
巡检司巡检从九品,一般手下有皂隶若干、弓兵若干,在州县关津险要之地(经济发达地区则在市镇)设有驻所,“凡缉捕盗贼、盘诘奸伪等项,宜均听该巡检解县究治”。如浙江南浔巡检司署设在南栅笺字1圩,管辖南浔镇及乌程县17区及23区地方,于水陆丛杂之地弹压巡缉(注:道光《南浔镇志》卷2,《公署》。); 广东佛山有巡检司巡检毛对廷“漏下之鼓,犹徒步区衢巷听治明决”,而被载入方志《宦迹》。
然巡检司巡检驻镇并不能说是普遍设置,即便在经济发达地区,每县也只有1~2处,最多不超过3处。有的镇地属数邑,所设巡检司便冠以数邑之名,如嘉定、上海、青浦合壤的诸翟镇有嘉(嘉定)上(上海)青(青浦)巡检司(通称诸翟巡检司)等(注:民国《青浦县志》卷2,《疆域》下。)。重要的镇有与知府知县佐官同驻的巡检司。如南浔镇除驻湖州府粮巡通判外,又有乌程县巡检司(注:道光《南浔镇志》卷2,《公署》。);乌青镇除有湖州府巡盐捕盗同知外, 又有青镇巡检司等(注:民国《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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