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万钟则千驷,犹之转毂相巡,岂其单厚计然乎哉,择术审矣。”(汪道昆《太函集》卷52《海阳处士金仲翁配戴氏合葬墓志铭》)。徽商在经营中注意吸收文学、艺术、历史等方面的知识,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促进商业的发展,这二者的互动,有利地推动徽州,乃至整个经商乔寓地的和谐发展。
二是义利相兼。重利是商人的天性,但是徽商力图使“利”和“义”和谐存在,追求重利与保义的完美结合。每一个成功的徽商既是“善于择地通时”的高手,同时也是“富而好行其德”的代表。如休宁汪处士“与诸子弟约,居他县毋操利权;出母钱毋以苦杂良,毋短少;收子钱毋入奇羡,毋以日计取盈。”结果人人归市如流,“里中富人无出处士右者。”(汪道昆《太函副墨》卷4《汪处士传》)
三是诚信为本。诚信是和谐的重要基础,徽商尤其重视诚信的作用。徽商诚信为本,恪守商业道德的观念,主要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诚”,主要是诚实不欺,体现在徽商诚意敬业,诚心待人上。歙县商人许宪在总结自己的经商致富经验时,就特别强调以诚待人的重要作用,认为“惟诚心待人,人自怀服;任术御物,物终不亲”,正因为如此,“其经商也,湖海仰德”,“出入江淮间,而资益积”。(《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卷3)诚信的另一层涵义是“信”,是指徽商“以信接物”,讲信用、重然诺、重视商业道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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