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the Northern Provinces of China.1935年版,页243.)。宁波的钱庄,很早就实行了节省解现的过账制度。凡与钱庄有往来的商人,成交买卖,只须在钱庄过账,互相抵划,不必过手现银(戴枚等:《鄞县志》,一八七四年版,卷二,第六页;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一九六○年版,第一二二页。)。在北京和其他一些省城中,钱庄发行的钱票也得到相当广泛的流通。所有这些,都说明在中国封建社会中,钱庄在调节商品流通和资金周转上,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在外国资本主义入侵中国以后,钱庄的这种作用适应了西方国家推销商品和掠取原料的需要,因而很快地受到外国入侵者的注意和被其利用。
以上海的钱庄为例,在开埠不久的四十年代中期,刚刚进入上海的外国洋行就注意到钱庄庄票这样一个方便的支付手段而开始加以利用。进入五十年代以后,庄票已经比较普遍地被外国洋行接受,作为结算的工具,许多经纪对外贸易的掮客,都以资力比较雄厚的钱庄所签发的十天或二十天的期票作为收取货价的凭证(North China Herald,1858年6月12日。页182。(以下简称Herald.))。这时如果钱庄拒绝提供例行的方便,外国商人的货物就难以成交,中国的经纪和掮客也将束手无策(J.K.Fairbank: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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