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牛庄、登州两处的大豆商人,也利用行会的势力,对大豆的贸易条件和价格结构,进行全力的控制,力图把这一传统贸易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活动。
还在豆石转运贸易全面对外开放以前,在原有的中国商人中间,已经有一部分人开始走上了另外的方向。他们不是对抗入侵的西方资本主义,而是使自己的活动适应入侵者的需要。当外国商人在登州一带进行非法的豆石*的时候,那里就出现了中国商人的配合活动。这种*,常常是由中国商人出面,在登州运载豆石出海,然后在口岸辖区以外的海上,将豆石转交给*的外国轮船,从中分享*的利益(B.Dean,China and Great Britain,The Diplomacy of Commercial Relations.1860—1846。1974年版,页82—83。)。在这里,中国商人实际上是外国非法*的从犯,而其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无非是利用外国轮船运输的优越条件,以达到获取优厚利润的目的。
因此,完全可以设想,当豆石贸易完全对外开放以后,在外国船只航行速度和吨位运费远较中国帆船优越的条件下,中国沿海的豆石转运贸易,会愈来愈多地为外国商船所掌握。事态的发展正是这样。以豆石贸易最大的口岸牛庄为例,在开关以后的三年中,进口的外国船只由八十六艘增加到二百七十四艘。其中绝大部分是出租给中国商人,进行沿海转运贸易。例如,在一八六五年进口的外国船只中,由中国商人租雇的,几占90%(Trade Report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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