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然而统计表中的数字,除了1915—1917年这一段短暂的时期织布机有比较明显的上升势头以外,其他都没有持续上升的变动,后期甚至还有下降的趋势。原调查者说:许多手工作坊实际上等於“散处工人”家庭,当市场需要增加之时,主匠仅需稍加资本,招雇短工,即可扩张营业,及商业一入衰落时期,主匠又可辞退短期工人,仅留学徒,缩小其营业范围,并可向大作坊领取原料代为制造,同时主匠家属又可分出一部或全部时间代为其他作坊从事工作。“换言之,昔之主匠,现已降为散处工人”。(方显廷:《天津针织工业》,1931年版,页24。)散处工人而非工厂老板,才真正是手工业主匠的出路所在。
至于第二个问题,即手工业在整个工业中的比重问题,我过去曾经整理过一点有关材料,其中有一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手工业总生产及十二种主要手工业产品在工业生产中所占的比重的估计,可以引证这一点。根据这个估计,1933年手工业的总产值约占工业总产值的72%,十二种主要手工业产品在该项产品总生产中的比重,占3/4以上的有十种,占90%以上的,也有五种。(根据《中国国民所得》,1947年版,下册,附录三计算得出。机器工厂生产量不包括外国在华工厂的生产量。)(详如下表)。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一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经历了将近一个世纪,手工业相对於大机器工业,仍然处於优势的地位。 (附图)
毫无疑问,像资本主义社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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