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难以弄清的问题。对比之下,迁局后这方面的资料比较详尽。《局记》记载:“同治六年分建各厂。”(《江南制造局记》卷二;《江南制造局全厂节略》。)不过,没有正式建置分厂不等于早期没有分厂的雏型。对照《江南制造局全厂节略》,(《江南制造局全厂节略》,手抄本,无著者,全书以总办口气发论,叙事简要,缮写工整,并有“查制造局开办迄今且四十年”之语,似为一九○五年该局总办魏允恭、方硕辅审定的稿本,现藏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可发现虹局时期已经有:
文案处:“查开局之初,深有鉴于胥吏舞文之弊,办理文牍不用书吏,设文案处管理一切。”(《江南制造局全厂节略》。)
报销处:“查报销处有日报,有部报。部报处自同治四年创设起,定章实报实销。”(《江南制造局全厂节略》。)可知报销处下有部报处、日报处。
银钱所:亦称支应处。(《江南制造局全厂节略》。)
工程处。(《江南制造局记》卷二。)
库房:“查库房收发物,从前本在一起。”(《江南制造局全厂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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