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司及该管道员等,按其在任年月,分别摊赔。这种做法从清政府来说,是作为对各地官员治理地方不力的一种惩罚。然而,这笔庞大的军费开支并不是地方政府,或几个官员能负担得起的,尤其是在嘉庆朝,当各地的反抗斗争频频发生时就更加不可能。再如一些地方的水利工程,所需经费往往也出自地方财政,甚至额粮田内摊征还款。嘉庆二十三年江苏王平庄民修土埽工程,借动江宁藩库地丁项下银38 500余两,被要求自嘉庆二十四年起,在宿迁等6州县额粮田内,分作两年摊征还款。
这种不合理的财政制度,不合理的摊赔,造成了府库的亏空。嘉庆四年,广西巡抚谢启昆指出广西亏空的原因是:“广西自孙士毅经营安南,军需供亿,所费不资,米银装械,毁弃关外,令州县分赔,遂至通省皆亏。”[11]道光元年(1820年),安徽布政使张师诚在谈到安徽仓库致亏的原因时说:“通省仓库,几无完善之区,推原其故,大半由于摊款之多。”[12]不合理的摊赔,不仅使正常开支不能报销而造成亏空,如前所述,还使不肖之员乘机借流摊侵蚀国库。
自乾隆末年至嘉庆朝,川楚用兵,黄河泛滥,大役频兴,费用动辄成千累万,地方财政不堪重负,就连号称富庶的江南,也被帮贴漕运和各种摊派弄得亏空累累。正如当时当地流行的一首歌谣所说: “再清查,三清查,新旧款目多如麻。前亏未补后亏继,转瞬又望四查至。借问亏空始何年,半缘漕项半摊捐。”[13]
清政府为了使自己有别于奢靡浪费的明王朝,树立起清廉节俭的形象,实行十分微薄的俸禄制度。一品岁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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