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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山东义和团运动的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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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1:00:3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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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期,直隶总督裕禄对义和拳实行了严厉弹压解散的方针。义和拳兴起之后,他迭次致电大顺广兵备道万培因、大名镇总兵吴殿元等,要他们督饬各员,采取“防抚兼施,解散胁从,设法访拿首恶”(林学缄编:《直东剿匪电存》,《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二辑,第33页。),“实力弹压解散,以期消患未萌”(《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上册,第152页。)的措施,并约定与山东共同防堵,企图将义和拳扼杀在初起之时。山东大刀会首领刘赞虞在开州一带活动被捕后,他电示大名府将被捕者“照章就地正法,传首犯事地方,悬杆示众”(林学缄编:《直东剿匪电存》,《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二辑,第46页。)。1899年后,他仍然推行“解散胁从,严拿首要,以靖地方”(林学缄编:《直东剿匪电存》,《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二辑,第63页。),并认真保护教堂的措施。他的严厉弹压的措施,与同时期山东巡抚相比是有区别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义和拳运动的正常发展,使义和拳未能在*中心的省城保定和总督经常驻节的天津有较多的活动,只能活动于统治力量薄弱且秘密会社势力集中的直隶东南部及南部地区。
1900年后,两省局势开始发生变化。袁世凯于1899年末署理山东巡抚以后,由于御史言官的上折攻击,清廷又告诫他“目前办法,总以弹压解散为第一要义。……不可一意剿击”(《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上册,第154页。),他也认识到立足未稳,未敢立即剿杀义和团,只是发布告示,劝散禁止。1900年3月实授东抚后,5月他上折反对将义和团编为合法团练,并新订《严禁拳匪章程八条》,将禁止义和团责成于庄长、首事、父兄、邻右,以这种封建性的亲族乡里关系对义和团实施连坐式的惩处和查禁,使山东义和团不能正常发展。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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