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性别和性文化与界定现代性的关系
哈丽特?伊文思的《中国的妇女与性:1949年以来关于女性性行为和社会性别的统治话语》(1997)追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时期的性文化话语(50、60年代和80、90年代),力图辨明其中同女性相关的意义,而这些意义从对社会经济或*问题的分析上是发现不了的。作者的研究主要基于对各种出版物的分析上。她发现文革前对性行为的规范是靠诉诸科学权威来实现的,文革后的性文化的材料虽然多样化了,说教性也不如以前强,但有许多延续的方面。比如妇女的社会性别特点被说成是同她们的生育功能密切相关不可分离的。还有,两个时期都用科学来建构性别差异和支持社会性别等级制。50年代的官方说法是:性欲和性差异是生理决定的对立面,它们决定社会性别行为。90年代这种观点,依然存在,两个时期都将妇女的性行为作为性和道德秩序的支点。作者还研究了关于性病、生育健康、优生学、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文字材料,并写了买卖妇女的问题。作者承认关于性的主流话语不一定完全反映日常社会实践,但她同时指出两者相关的一些例子,如自慰的观念和月经期*的观念同人们实际行为的联系。从性的话语中(包括出版物、习俗、惯例、法律,以及维护实施这一切规范的体制机构)剖析社会性别是如何被界定、被构造的,以及由哪些群体出于何种利益需要来进行这类界定构造的,一直是西方女权主义研究的一个重点,因为女权主义理论将性文化性行为视为形成社会性别的一个重要场所,从而也是同男性中心文化较量的一个重要领域。伊文思的著述是这方面的理论首次用于分析中国的情况的一个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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