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不论何种文化,技术都是异曲同工的词汇。它可以指物质,如机器、硬件或器皿,但它也可以包含更广的架构,如系统、组织方法和技巧。]要求进行发掘,逐层向下清理,并全面准确地收集资料、采集土样,收集动物骨骼,以期了解人类生存的生态环境与当时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
根据考古勘探结果,在遗迹密集的区域进行布方发掘。发掘区共分为两部分:一区南侧有两条较大的冲积沟,尤其G2含砂石量特别巨大,应为当[注: 为当 拼音: wéi dān?? 解释: 1.犹抑或;还是。-weidang]时的河道[注: 河道拼音:解释:河流的路线,通常指能通航的河:疏通~。-hedao],绝大部分房址均分布在冲积沟的北侧,因此当时的居住[注: 北史·杨椿传》:“吾今日不为贫贱,然居住舍宅,不作壮丽华饰者,正虑汝等后世不贤,不能保守之,将为势家所夺。”《说唐》第一回:“觅了所房子,与 莫氏 一同居住。]方式是滨河而居。
房址大部分为半地穴式房屋,根据其平面形状可以分为方形、近圆形、不规则形状等三种。房址一般由门道、柱洞、踩踏面组成,只有少部分房址有灶。门道的朝向有西北向、东向、南向等,目前尚未发现其有一定的布局模式。灶址根据其构筑方式可以分为堆石灶与土灶,此外在F21中还发现一座壁式土灶。灰坑均为口小底大的袋状灰坑,开口形状较为规整,深度一般不超过1.5米。
发现的遗物有陶器、石器、骨器、铁器与铜器等五大类,以陶器为主。陶器器形以各式陶豆、折肩陶罐、夹砂陶釜、夹砂陶鬲、燕式鬲等五类为主,此外,还发现有陶拍、陶盂、陶瓮、陶甑等。陶器整体也体现出一种时代特征,如早期的陶器多夹砂陶、多褐陶,制作也比较粗糙,后期的陶器多泥质陶、多灰陶,器形规整,轮制技术高超。
石器的器类也比较丰富,有石斧、石锛、石球、石削、石钺等,还有部分磨制光滑的石璧与其他石器。
骨器的器形也较多,有骨锥、骨针、骨簪、骨镞、骨铲等。
发现的铁器有铁斧、铁镰、铁环首刀、铁镢、铁锥等。
铜器发现较少,仅见铜镞,铜锥。另发现铁铤铜镞一件。
该遗址的文化层可分为五层,前三层出土遗物较少,年代较为晚近。④层出土有较多汉代的陶片与战国时期[注: 战国时期(前475年,一说前403年~前221年),或称战国时代,简称战国,是历史上秦统一中国前属于东周的一段历史时期。]的遗物,如器形规整的泥质陶罐、泥质陶豆,也有少量掺杂云母的夹砂褐陶釜,其年代为汉代文化层,时代略早。⑤层出土较多夹云母的红陶釜或褐陶釜,沿内有凸棱,腹部斜折内收,这种陶釜与房山区南正遗址战国晚期的陶釜器形相似。出土的铁镰、铁环首刀、铁斧等与燕下都遗址出土的战国晚期的铁器相似。此外陶豆以泥质为主,制作较为规整,还有较多的柱状鬲足,可能为燕式鬲鬲足。陶纺轮中也有利用夹砂陶釜加工而成的纺轮。其年代为战国晚期。④层下的遗迹现象有Z1、Z3、Z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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