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早期文化层,发现有人类居住[注: 北史·杨椿传》:“吾今日不为贫贱,然居住舍宅,不作壮丽华饰者,正虑汝等后世不贤,不能保守之,将为势家所夺。”《说唐》第一回:“觅了所房子,与 莫氏 一同居住。]面遗迹、人类头骨、打制石器、磨制石器、磨制骨器、艺术饰品、陶器及伴生动物群(距今约9000—7000年前)。此外,在奇和洞支洞内调查发现的晚更新世早-中期哺乳动物群化石,其年代较早(约距今6--10万年前)。
遗 迹
包括灰坑、沟、房址、柱洞、火膛、灶和鹅卵石石铺地面等。
灰坑13个:分属于不同时期,大部分开口于②层下,少量开口于③C和⑥a层下,形状多为不规则圆形或椭圆形。填土一般为黑灰色黏土或灰褐色砂质黏土,晚期灰坑包含少量青瓷片、螺壳、烧土粒、炭粒等。早期灰坑包含有少量动物遗骨和石块,以及细碎的陶片。
房基2座:F1位于T2、T3的①层下,打破②层,为明代建筑残迹,残留3层基石和由红砂土平整铺垫的活动面。F2位于T2、T3的③B层下,为新石器时代早期,残留有11个柱洞和居住面,并发现木骨泥墙的残块。柱洞的做法是,先在居住面上挖圆形柱坑,在柱坑内置木柱子,而后在其周边用黑灰色砂质黏土敷住压实。居住面主要也是由红砂及烧土平整填垫而成,并发现有一个灶。
火膛3个:火膛2开口于④层下,呈不规则方形,斜直壁,平底,堆积主要为红烧土和黏土质砂,包含石片,石块,螺壳和少量碎骨等。火膛1、3均开口于⑤层下,近圆形,斜直壁,近平底,深灰色土,夹杂大量红、灰烧土颗粒,结构疏松,呈坑状堆积,包含大量木灰烬,少量夹砂灰陶片、钙结核及石片、断块等。
石铺地面3处:T1③B层下的石铺地面略呈圆形,边缘为黑、黄色黏土羼杂的火烧硬面,结构致密、坚硬;其西部有数块排列有序的大石块,似属人工有意放置。故该处应是洞内居民的聚集活动场所,其东北部有一烧火堆遗迹。T2⑦层的石铺地面,应为人工搬运河滩磨圆度较高的鹅卵石铺垫而成,间杂大量青灰色细砂,结构致密、坚硬。地面中间略高于两边,且南部边缘发现一排水沟。T5⑤层下石铺地面位于洞外北面2号无名洞洞口,往洞内延伸,揭露面积约5平方米,全部为河卵石铺就,面上填沙。
遗 物
包括陶器、石器、骨器、艺术饰品及动物牙齿和骨骼等。
陶器:多为夹砂陶,以灰褐陶为主,灰黄、红褐陶次之,少量灰黑、灰白陶。火候较低,质地疏松。多属素面,部分轻微磨光;斜向或交错绳纹次之;少量刻划纹、锯齿纹、戳点纹、波浪纹、弦纹、压印纹、指甲纹、曲折纹和镂孔装饰;另有部分方格纹与弦纹,锯齿纹、戳点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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