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天地之道”。是为中间层次。它介于“宇宙”与“人”之间,揭示的是世界万物赖以生存、活动的关系。反映的是世界万物“生存、发展之道”。故这个道是“阴阳”、“变化”之道在环境、空间之中的[注: 词语含义 1.指箭射中靶心。《韩非子·用人》:“发矢中的,赏罚当符。”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议对》:“言中理准,譬射侯中的。]反映。
三是“王道”。是为最低层次。因“人”即“社会”,而社会的表现集中反映为“王道”,即“为王之道”。故这个道也是“阴阳”、“变化”之道在人类社会中的反映。
可见,“阴阳”、“变化”之道贯穿于自然、社会、历史之中。
3、老子的“柔弱胜刚强规律”观。
老子基于“阴阳”、“变化”观出发,一方面,概括性的揭示出了“刚强”即“阳”,“柔弱”即“阴”的这对哲学范畴,并从中看到了“刚强胜柔弱”乃是“自然之道”、“天地之道”、“王道”之“普遍规律”。但是,另一方面,老子也看到了在一定的“条件”之下,也有“柔弱胜刚强”的时候。并且老子研究这些“条件”,概括性的揭示和引进了“无极太极”、“有无”、“动静”、“虚实”等等这些哲学范畴,从而使得“柔弱胜刚强”也成为了“自然之道”、“天地之道”、“王道”之“特殊规律”。
正是如此,老子揭示的“柔弱胜刚强”规律之革命性的意义是:不仅在于解释世界,而且在于改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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