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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现代价值刍议

时间:2011-11-5 9:09:29  来源:不详

作者:陈辰

    老子[注: 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有人说又称老聃。中国古代伟大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其被唐皇武后封为太上老君。世界文化名人,]“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是客观、中观、微观相契合,天道、人道、治道相统一,以“道法自然”为核心,以“混成”、“寂寥”、“独立”、不改”、“柔弱”为特征,主张自然无为,引导并顺应万物依靠自己的力量,“自化”、“自宾”、“自均安”、“自富”、“自正”、“自朴”,自发地达到生存和发展最佳状态的大智慧。

    崇尚自然主义的老子 “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最能代表“从来不把人和自然分开”的古老传统。这种传统虽然同儒家思想[注: 儒家思想,又称儒学、儒家学说,或称为儒教但并非指宗教,或以其为宗教而称之为儒教。儒家思想奉孔子为宗师,所以又有称为孔子学说,]一样都主张“天人合一”,但不同的是,它并不认为人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从来不主张对自然界“物畜而制之”,而是把人看做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强调人[注: 《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调人,设下士二人,下有史、徒等人员。掌调解民间怨仇。规定因过失杀伤人或鸟兽者,集众调解。杀人者如因赦得免,令其远行,以避被害者亲属。]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所张扬的对待自然的这样一种态度,

对于当今人[注: 今人 拼音: 解释: 现代的人;当代的人。-jinren]类保护环境的主题思想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以及实现生态文明,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和广泛的应用价值。当代人类面临着诸多问题,最深层、最根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于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和协调,而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所提供的基本思路,为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世界观与方法论指导,这

正是其现代价值之所在。

    1、老子“道法自然”生态智慧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社会关系的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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