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活人杀人,功罪是非,自有千秋青史在;与故交曾一战再战,公仇私谊,全凭一寸赤心知。
斥国民党军财权托于俄人之手(1925.8.31)
【记者问:阁下对于粤局仍极关怀,未审有何高见?】【 答:】余【陈自称】对粤事自属注意。惟前此,余亦淡然置之,盖彼等皆权利是争之辈,派别分歧,忽离忽合,纷争之余,终必皆归消灭,无劳余之顾虑。然照今日情势而论,实令余难以坐视,彼等以军权财权托于俄人之手。日本二十一条中之第五项,袁世凯所不敢承认者,彼等竟自动的让与俄人。彼等若真讲共产主义,犹有可说,所痛心者,专共他人之产以自肥耳,如此倒行逆施,粤省固将断送,而其影响将及于全国。余为粤人,万难再忍,且亦责无旁贷。现正与林、洪、叶诸将准备一切,一俟饷械齐集,即当一举而廓清之。
【 与《申报》记者的谈话,申1925.9.1】
1933年9月29日陈炯明去世。
陈炯明(1878年1月13日—1933年9月29日),广东海丰白町乡人。粤系军事将领,中国军事家,毕业于清末广东法政学堂,参加过辛亥革命及着名的黄花岗起义,黄花岗之役中为敢死队第四队队长,谋炸广东水师提督未中。1917年帮助孙文打响护法战争,对抗北京段祺瑞政府。他在军事上支持和帮助孙文在广东的发展。
他在1922年6月第二次护法战争期间与孙文政见不合,反对孙文的北伐,主张“联省自治”。当时粤军将领邓铿被暗杀,有史料声称此事和陈炯明有关[1]。1922年6月16日,陈炯明部下叶举出兵围攻总统府,并炮轰孙文寓所,意在驱逐孙文离开广东。孙文转移到到永丰舰(后改名中山舰),并离开广东。史称“六一六事变”。1923年1月,陈炯明被拥护孙文的滇、桂与倒戈粤军联合组成的西路讨贼军击败,率部退守东江。1925年,国民革命军两次东征彻底打垮其所部后,逃到香港,创建中国致公党,任总理,继续为中国的前途而奔走。后病卒于香港。
其对广东的主要影响有:
政治上,反对孙文的北伐,主张“联省自治”。广州市的正式建市由其主导进行,建立立法、行政、财政、审计等机构,推行基层自治,精兵简政,与民休息。
经济上,兴办实业,兴建公路,扶持民企等。
教育上,建立私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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