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纪末以降,苏木、胡椒、乳香等东南亚的物产也出现在“三山”对明朝的朝贡物资中。
在明朝建国之前,日本九州和濑户内海沿岸,因贸易发展不振,部分土豪、商人开始从事劫掠式海盗活动,这些人被称为倭寇。明朝建国初期,为了抑制倭寇和沿海地区居民互相勾结,便实施了海禁政策。海禁实施后,明朝政府就面临着寻找一个能替代中国商人向明朝政府提供各国物产的固定海外贸易渠道的问题。
在众多的朝贡国之间,明朝遂选择了拥有特殊地理优势的琉球,使得琉球因此成为联结大明与东亚、东南亚海上贸易的唯一中转站。这就是说,明朝将原本属于中国商人的那份利益让给了琉球。
明朝还对琉球实施了包含许多特殊内容的“最惠国待遇”。如:恩准琉球的朝贡次数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实际上,从14世纪至15世纪,当时对明朝进行朝贡的国家,已经遍布于东亚(琉球、朝鲜、日本、乌藏斯、哈密、吐鲁番等)与东南亚(安南、暹罗、爪哇、满剌加、真臘、苏门答腊等)。而对明的朝贡次数,琉球则据17国之首,先后共达171次,是居于13位的“日本”的9倍。同时,明朝还向琉球提供朝贡贸易用的先进船只,并派江南人(闽人三十六姓)至琉球教授与外交及贸易相关的知识和技术,并在福州开设用于专门接待琉球使节的商馆“柔远驿”,更接纳琉球子弟入学于明朝的国立大学——国子监接受汉学教育。闽人三十六姓中包括”知书者,授大夫长史,以为朝贡之司;习航海者,授通事,总为指南之备”。他们在琉球定居以后,便成为代表中国长期协助琉球发展,增进中琉关系的一群精英,为琉球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当今冲绳岛那霸市内,闽三十六姓的旧居虽已不复存在。但是时至今日,在当时闽人聚居的村落“久米村”附近,还可以看到天妃(妈祖)宫和孔庙。
朝贡贸易不仅给琉球带来了庞大的利润,增加了财富,而且也理所当然地加强了琉球内部三个政权间的竞争和权力利益争夺。最终,出身于山南的英雄尚巴志,在平了中山的察度王统后,先是尊自己的父亲为中山王(即第一代中山王)。紧接着他分别又于1416年灭了山北政权、1429年左右灭了山南政权,结束了三山分立局面,实现了琉球统一。随后尚巴志即位第二代中山王,建立了第一个尚氏王朝。第一代琉球国王尚巴志将“首里城”设为王都,为第一尚氏王朝的统治打下了基础。于是在与明朝建立朝贡关系后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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