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的、创新性的商业组织治理结构、企业制度、管理规章则显得至关重要。
在中国历史上,商业能够发达,与商业组织的有效性一定有很大的关系。但是,春秋时期的千人规模的冶铁场是如何管理的?汉朝创立的国有盐铁专营商业机构是如何管理的?唐朝与外国大规模的丝绸贸易组织是如何管理的?明朝的三千人规模的造船厂是如何管理的?已经很难找到历史资料。中国农业文明2000年至3000年的经济发达可以使我们推论,当时的商业组织文明程度是很高的。这里以明清时期的晋商为例,讨论其商业组织文明。
唐代《算经》中有“合本治生”的记载,宋代时,合伙往往被称之为“连财合本”。“东伙合作”是颇有中国特色的合伙制,这是一种东家出资、伙计出劳动力的资本与劳动的合伙,在宋代时已经流行。明代中叶以后,合伙协议主要采用书面形式,已出现“同本合约”、“合伙约”等标准合约文书格式。合伙人之间或者本来就具有一定的亲缘或乡缘联系,或者在平时就有比较密切的交往和人际联系。股份合伙是一种将合伙资本等分为股份的合伙制度,主要特点有:(1)合伙者人数一般多于一般合伙;(2)除“资本股份”外,还有收益分配意义上的“收益股份”;(3)股权比较容易转让、顶让,这是一般合伙所不能企及的。
晋商的合伙制是一种资本与劳动相结合的股份合伙制度,财家以资本入股,称为“财股”或“银股”,属于资本股份,掌柜及伙伴以劳动入股,称为“身股”或“顶身股”,属于收益股份。两种股份在股本合约中大多有明确的界定,“银股”以实际货币资本出资,“身股”并无货币资本出资,而是以在商号中任职的高低和服务年限的长短作为人力资本投入而占有的一定比例的账期分红份额。与资本股份不经股本扩张总是恒定不变不同,收益股份在每个不同的账期往往会有数量上的变化。晋商的合伙制又是一种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商业组织制度。财家出资本,既不参与也不干预经营活动,只是在每次账期届满时听取经营者汇报并对利润进行分配;掌柜全面负责经营,拥有全部、自主的经营权。盈利时,财东与掌柜及伙计按约定比例分配盈余,亏损时,通常由财东承担无限责任。晋商独创的身股制度,是合伙制度的一大进步。这种制度是资本与劳动的结合,与西方资本主义商业中的“资本雇佣劳动”有明显的区别;这种制度又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与现代企业制度有相似之处。
晋商在明清时期的辉煌业绩,证明了这种制度的优越性。
晋商称雄商界500年,票号这样创新性的商业组织历经100年,与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商业组织文明密切相关。其文明主要表现在:一、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当时没有最低资本金的要求,没有金融监管机构,票号能够在全国大范围内生存和发展100年之久,诚信是最基本的要素。诚信不仅仅是为人的道德要求,更是商业的需要。二、以身股为特点的东伙合作制。首先,它突破了业主制(东家与掌柜集于一身)的局限,其次,充分调动了管理者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三、创立了符合中国文化的终生雇佣和熟人管理制度。晋商票号只招收平遥、太谷、祁县三个县的人,要求熟人担保,录取后终生雇佣,使得内部诚信度高,监督成本低,员工忠诚度强。四、创立了全国联网的总号、分号体系和银票流通制度,以及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方法。票号消亡的最重要原因是辛亥革命,而不是其内部问题,这些东西至今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如何在引进西方现代商业组织文明的同时,结合中国文化和传统组织(政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