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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场潜规则

时间:2011-07-01 09:43:31  来源:不详
不对称。
武进知县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执法的旗号下进行的,只要他发句话,国家的暴力机器就按照他的意愿开动起来,并不用他个人破费一文钱。对付上边的审核,他有法医的证据的支持,应当说风险极小。他这种进退自如的处境,用古代民间谚语的话说,叫做"官断十条路"--案情稍有模糊之处,官员的合法选择就有十种之多。怎么断都不算错。与进退自如的知县相反,陈定的小命却完全捏在人家的手心里。他面临着被绞死的风险。即使能侥幸保住性命,坐牢、丧妾、挨板子、耽误生意,这些损失注定是逃不掉的。
这就好比美国人面对伊拉克。美国有巡航导弹,能够随心所欲地炸人家的总统府[注: 内容参见南京zongtongfu]或任何找得到的地方。你随时随地可以打人家,人家却打不着你。这正是"利器"的妙用。掌握了这样的利器,谁还敢惹你生气?你又怎么能不牛气冲天?中国民间有句老话,叫做"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在如此实力悬殊的战争中,自己最多不过蹭破点皮,俘获的却是众多的金银玉帛,这样的仗自然就特别爱打,也特别能打。官吏们要顶住多打几仗的诱惑,很有必要定力过人。

无论正

式规定是怎么样的,掌握了合法伤害权的人就是牛气得要命。在他们的眼睛里,老百姓形同鱼肉。我们的祖先也就以"鱼肉百姓[注: 相关历史 相传天子九鼎,既周天子以外,其他的官儿最多有用七个鼎、六个簋的--那些是诸侯,他们就吃不到鲜鱼和鲜腊了;接下来的卿大夫用五只鼎、四只簋的,]"一词来形容这些人和老百姓的关系。
据《竹叶亭杂记》记载,清代[注: 清朝-清朝(公元1636年~1912年,一说1616年建立,1644年起为全国性政权),又称大清,简称清,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四川[注: 四川省-四川省,简称川或蜀,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地区一个省,省会成都。历史悠久、物产丰富、风光秀丽,自古被誉为“天府之国”。]有一种流行甚广的陋规,名叫"贼开花"。每当民间发生盗窃案件,州县地方官接到报案后,官吏衙役不作任何调查,先把被盗人家周围的富户指为窝赃户。既然认定嫌疑犯是官吏们的合法权力,关押嫌疑犯也是他们的合法权力,他们这么做当然没什么风险。那些被指为窝赃户的人家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家里无人做官,没有后台。于是官府放心大胆地把他们拘押起来敲诈勒索,每报一案,往往牵连数家,"贼开花"由此得名。那些被指为窝赃的富户,特别害怕坐牢,只能自认倒霉,拿出大把的钱来贿赂官吏,打点差役。官吏捞足了钱,才把这些富户放出来,并宣布他们没有窝赃。在术语里这叫"洗贼名"。
最初看到这些历史记[注: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同时也是一部伟大的传记文学巨著,对中国后世的史学和文学影响深远。《史记》诞生于公元前1世纪中国西汉时候,]载的时候,我曾经设身处地替那些被敲诈者想过,结论是;如果换了我,就要读书科举,混个功名在身,让他们不敢敲诈。不过这是很有个人特色的对策[注: 汉代出现的察举制度的一种考试方法﹐又称“策试”。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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