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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人论的再解读

时间:2009-7-24 13:43:42  来源:不详
 在《论语》中,对孔子“孝弟”思想的理解。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孔子与他的学生宰我关于“三年之丧”的一段对话: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
  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敌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在孔子看来,为人子为父母守丧三年,只是对父母哺育和爱抚的一点回报。宰我嫌三年之期太久。可见其情未至,故孔子斥其为“不仁也”。孔子认为人内心的真情实感是最重要的,至于丧期是“三年”或“一年”其实并不重要,因为丧期只有对那些有孝心的人来说才有意义,倘若心中无真情而实行“礼”,那“礼”也只是形如虚设,又有何意义呢?
  由此可见,孔子以“爱人”来界定人的社会性总体人,不是思辩性的抽象,而是从人的社会性存在的基础——情感出发作出的概括。这一点对于我们理解孔子的人格审美思想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二)“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孔子的做人之道
  对于一切个体人而言,要想实现“社会角色的总和”,就要遵循孔子指出的做人之道:“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对“志于道”,朱熹解释为:“志者,心之所之之谓。道,则人伦日用之间所当行者是也。知此而心必之焉,则所适者正,而无他歧之惑矣。”《论语》言及“道”者,不下数十处,其含义主要有三种:①真理,如“吾道一以贯之”。②方法,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③“人伦日用”所应遵循的原则,或社会的规范。“志于道”的“道”,即取此义。所以,“志于道”就是主观上积极地认识、把握这些原则或规范,并在行动中真心实意、不折不扣地遵循,这样就不会被迷惑,不会走错路。对“据于德”,朱熹说:“据者,执守之意。德者,得也,得其道于心而不失之谓也。得之于心而守之不失,则终始惟一,而有日新之功矣。”可见“德”就是把外在的原则或规范主动地化为个人内心的自觉并始终如一地坚持下来。对“依于仁”,朱熹的解释是:“依者,不违之谓。仁,则私欲尽去而心德之全也。功夫至此而无终食之违。”虽然他把“依于仁”归结于“存天理。灭人欲”,决非孔子原意,但“心德之全”四字,仍得要领,就是要把“仁”所涵盖的社会性总体人的全部内容作为自己追求、归依的终极目标。至于“游于艺”,则同我们的论题关系最密,而朱熹的解释也十分精彩:“游者。玩物适情之谓。艺。则礼乐之文,射、御、书、数之法,皆至理所寓,而日用之不可阙者也。朝夕游焉,以博其义理之趣,则应务有余,而心亦无所放矣。”应该说“玩物适情”四字,抓住了中国特点的“审美”观念的意蕴要领。所谓“艺”,在孔子的时代,有“大小六艺”之分,“大六艺”指《诗》、《书》、《札》、《易》、《乐》、《春秋》,即“六经”,而“小六艺”则为礼、乐、射、御、书、数,是当时初等教育的基本内容,也涵盖了当时作为“士”或“君子”所必须具备的全面素质。朱熹认为。“游”于其中,不是为了获得西方所说的“感性愉悦”,而是“博其义理之趣”,即获得精神层面的适情畅意,并借以达到人的生命活动中“应物有余”、“心无所放”的自由境界。用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孔子所说的“游”,也就是古代中国特点的审美方式,“游于艺”所涉及的生活内容之广,几乎可以说就是要人们以审美的态度来对待人生。
  由此,对于“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朱熹概括为:“此章言人之为学当如是也。盖学莫先于立志,志道。则心存于正而不他:据德,则道得于心而不失;依仁,则德性常用而物欲不行;游艺,则小物不遗而动息有养。学者于此,有以不失其先后之序、轻重之伦焉,则本末兼该,内外交养,日用之间,无少间隙,而涵泳从容。忽不自知其人于圣贤之域矣。”可见。“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此条重要的做人之道。体现了孔子重视心性修养的端倪。
  
  (三)“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的成人之路
  至于孔子设计的成人层次,与他所指示的做人之道既互为表里,又更为精要,其中特别突出了审美的功能。这就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何晏《论语集解》引包咸注:“兴,起也。言修身当先学诗。礼者,所以立;乐者,所以成性。”朱熹认为,这里讲的是“大学”教育、“终身”教育的问题,按“难易、先后、浅深”分三个层次。
  先说“兴于诗”。包咸说:“兴,起也。”有两层意思:一是起点,即把学诗作为起点;二是起发,孔颖达疏引郑司农云:“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朱熹《集注》兼取二义:“《诗》本性情,有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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