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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特的理欲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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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3:5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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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了翁在妇女改嫁的问题上,并不赞成程颐的理学名言,而是认为不应该去责备因饥寒而再嫁的寡妇。妇女再嫁,不能归咎于妇女本身,这往往是那些作为士的男子应该引以为戒的。把对妇女的非议,转为对男子的责备,表达了对妇女的同情。”“妇女守节”的问题,是理欲观上的大问题。对此,魏了翁认为“妇女守节”只能作为一种理想状态,在现实世界中不能强制实行,而是要把理欲问题结合起来。他在处理女儿守寡的问题上,就表现出了与程朱理学完全不同的做法。其长女,先嫁安丙的孙子为妻,不久守寡,魏了翁并没有按理学的要求让其守节,而是准许女儿改嫁。周密的《癸辛杂识》对此事作了详细记载:“魏(了翁)鹤山之女,初适安(丙)子文家,既寡,谋再适人。乡人以其兼二氏之撰,争欲得之,而卒归于朔斋(震孙)。”这说明魏了翁以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在理欲问题上做了合理安排,也在实际生活中贯彻了“天理人欲,同体异用,同行异情”的观点。这是对胡宏思想的继承,也是对自己思想的实践。从魏了翁在理欲观上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到湖湘学与蜀学在宋代的相互影响与吸收,充分反映出南宋理学思想的发展动态,对我们研究宋代思想的发展与演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上一页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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