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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齐物论》谈庄子

时间:2009-7-24 13:44:14  来源:不详
上的绝对性,如果我们心胸宽广,没有任何成见的话,我们都可以相当充分地理解任何观点的有用性,并进而欣赏这些观点的智慧形态,当然也同时楚地知道这些观点的适用范围。然而世人心胸多不开朗,有了一点见解就要钻牛角尖,得了一点经验,就要无限地推演,于是理论市场中充满了排斥他人观点的绝对性意见,有你无我,非要辩个你死我活不可,生命的精彩就被这种心理的纠结给遮盖了,于是距离自然的逍遥也愈加地遥远了。所以庄子说:”欲是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齐物论》),与其喋喋不休于是非曲直,不如以平静的心情去关照事物的本来面目。
  
  二、价值标准的多元化
  “破除社会议论的绝对性”是《齐物论》的主要观点。这个观点对于追求逍遥自适境界的意义便在于卸下人类繁重的心理包袱,从而为追求“至人”(内篇《逍遥游》)境界打开心理空间,以自然齐一的胸怀对待观念的纷纭。由此,庄子在本篇中提出了主体价值标准的“多元”的问题。
  庄子说:“疾偏死,鳅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猿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处?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猨猵狙以为雌,麋与鹿交,䲡与鱼游。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途,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 (《齐物论》)不少论者依据上文断言庄子混淆是非,宣扬相对主义,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因为我们如果从价值论的角度来分析这段话,将会认识到庄子的多元化的价值观念。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与否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 ,“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价值反映的是主体需要与客观世界之间的一种关系。由于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属性和需要,他们与客体之间自然就会形成不同的价值关系。因而,人类、泥鳅、猿猴、麋鹿、蜈蚣、猫头鹰等这些不同的主体与客体世界理应形成不同的价值关系。如果从人的居住、饮食和审美标准去观察周围的动物,人类就会”是非之途,樊然淆乱”(《齐物论》),迷惑不解,不知何为“正处”、“正位”和“正色”,不会谈论是非曲直。由此可见,庄子在这里提出了主体价值评价标准的多元存在问题。在庄子看来,如果人们仅仅从单一的价值标准(庄子称之为”自我观之”)出发观察和分析问题,就会陷入价值认识的误区。
  庄子说:“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恶乎可?可于可。恶乎不可?不可于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齐物论》)在庄子看来,任何主体的价值评价标准的存在,就象人类双脚踏出的万条道路一样,是自然形成的,这就如同世间万物的名称一样是约定俗成的。因此,任何主体价值评价标准都具有两面性:“然”与“不然”,即肯定的一面和否定的一面。如果我们从主体价值评价标准肯定的一面去看待它,任何价值评价标准都是值得肯定的,这就是所谓”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如果我们从主体价值评价标准否定的一面去看待它,任何价值评价标准都是应该推翻的,这是所谓“不然于不然”。
  庄子认为任何分析和评价都是个人的一偏之见,都是“分也,有不分也;辩也,也不辩也”(《齐物论》),都是有取有舍,有得有失。世人与其“自贵而相贱”,不如“是不是,然不然”(《齐物论》),以包容的心胸看待不同的个体价值趋向。庄子认为价值标准“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齐物论》),他主张“不同同之之谓大”(外篇《天地》),“有万不同之谓富”,希望人们宽容不同的价值趋向,号召人们“因是因非,因非因是”(《齐物论》)。

 庄子主张宽容及多元化的价值观念,要求世人以宽广的胸襟看待人间的是是非非,这种处世态度有利于发展人的个性,激励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益于社会的健康发展。以自然齐一的胸怀对待社会上的知识观念,才能在心境上达到不为外在情境所烦扰的境界,才可以尽情地追求心灵上的逍遥自适,真正破除社会议论的绝对性。
  三、向自然之道的回归
  从理论上来说,庄子在《齐物论》一文中,就是要建立一个对“自然运行原理”本身的超越性的论点,“超越性”的意思就是说那个“道”的原理是难以把握的,是一般社会议论的层次无法掌握的,因为“道”只是一个自然、逍遥、自适、巧妙、无目的的造化安排,人们要善于体会这个“道”,而且只有对于“道”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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