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告别革命论”史学批判
唯革命论”史学批判
钱穆的历史本体“心性论
“本体论”源流考(近代
“本体论”源流考(古代
“唐宋变革论”若干问题
论“刘氏主吉”——隋末
论“李氏将兴”———隋
内藤湖南和陈寅恪的“六
论“中国文明的起源”
最新热门    
 
论“汉家制度”及其历史影响

时间:2009-7-24 13:45:10  来源:不详
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接受董仲舒建议,开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应该承认,董仲舒的儒学已不同于先秦儒学,它从其他各家各派的思想中吸取了许多新的内容来充实自己以适应封建统治阶级的需要。其思想的核心之一,就是“刑者,德之辅”。也就是说,他主张儒法并用,德主刑辅。正是从汉武帝开始,汉代逐步确立起一套“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而且其影响长达2000余年。 
   
            “霸王道杂之”是“汉家制度”的典型特征

  “汉家制度”一词一般概指汉朝的典章制度,有时也专指汉代“霸王道杂之”的治国方略。《汉书·元帝纪》曰:“孝元皇帝,宣帝太子也。……壮大,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这里所言的汉家制度指的就是“霸王道杂之”的治国方略。 

  在中国历史上,首先提出以“霸”与“王”作为治国之道的是战国时的孟子。他说:“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因此,所谓霸道就是“以力服人”;王道就是“以德服人”。孟子提倡王道,反对霸道。荀子则认为,王、霸虽有差别,但也可以相通。“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上可以王,下可以霸”,霸道可以补充王道。这就为后来儒家所倡导的德主刑辅思想提供了张本。法家商鞅因景监见秦孝公,说以王道,孝公昏昏欲睡,弗听;复说以霸道,孝公大悦,语数日不厌。孟子和商鞅分别是儒家和法家的代表人物,因此,“王道”和“霸道”就被视为儒、法两家的治国主张。由此可见,汉宣帝所说的“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其核心就是德、刑并用,将法家的刑治与儒家的德治结合起来。 

  事实上,刘邦虽是武人,但从夺天下开始就兼用霸、王之道。据皇甫谧《帝王世纪》云:“观汉祖之取天下也,遭秦世暴乱,不偕尺土之资,不权将相之柄,发迹泗亭,奋其智谋,羁英雄鞭驱天下。或以威服,或以德致,或以义成,或以权断,逆顺不常,霸王之道杂焉。”虽然其后在惠帝、高后、文、景之世皆实行黄老无为之治,但到汉武帝之时,确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这就使儒学终于被汉代统治者确认为其统治思想,同时也为此后两千多年历代封建皇朝奠定了思想统治的模式。 

  自孔子以后,儒家有“内圣”与“外王”之分,孟子一派属于“内圣派”,荀子一派属于“外王派”。习《公羊传》的董仲舒属于“外王派”,重视从制度上实现儒家主张。应该说,这也是《公羊传》为汉武帝所青睐的原因之一。汉武帝在典章制度上强化德治的措施,一是察举孝廉制度,二是《春秋》决狱。举孝廉为官,自汉惠帝始,其制度化则在汉武帝时期。元光元年初,令郡国各举孝廉一人。元朔元年(前128年)又下令:“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从此,孝子与廉吏成为清流之目,为官吏进身之正途。《春秋》决狱即以《春秋》作为断案的依据,如董仲舒弟子吕步舒奉旨办理淮南王刘长一案,“以《春秋》之义正之,天子皆以为是。”自此,《春秋》决狱开儒家经典法律化之先河。 

  不过,汉武帝在重视德治的同时,也特别重视刑罚的作用。史载,元光五年(前130年)七月,汉武帝重用张汤、赵禹条定法令。据程树德《九朝律考》云:“汉萧何作《九章律》,益以叔孙通《傍章》18篇,及张汤《越宫律》27篇,赵禹《朝律》6篇,合60篇,是为《汉律》。”但实际上,张汤、赵禹制订的不仅仅是《越宫律》和《朝律》。据《汉书·刑法志》云:“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这些律令的特点是以严刑峻法来督责官吏严格执法。此外,汉武帝时期还制订了《腹诽法》、《沈命法》等。汉武帝一朝是继刘邦之后汉代立法的第二个高峰期。经过这次修订,法网更密。从此,汉初那种约法省禁、漏网吞舟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 

  然而,在汉武帝的繁法严刑和当时沉重的赋役负担之下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