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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与中国的历史教科书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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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5:1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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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义务。直至现在人们仍无法确定马氏确有该处死刑的哪些犯罪行为。 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观点,中方无疑理亏。教科书对此事的评述是不准确的。 还要指出,这些都不过是导火线。教科书只字不提引发这次战争的两条根本原因:一是英国政府要求清政府忠实履行《江宁条约》的规定,其中重要一点是让英国官员和商人可以自由进入广州城。让洋人进城,现在看来,完全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当时在五口通商的其他四口尽管也有过大小不一的纠纷,但都一一化解,没有酿成巨祸。唯独在广州,却惊动朝野上下,闹得天翻地覆,开各地反入城斗争的先河,历时十多年无法解决,直至兵戎相见,丧权辱国!二是《望厦条约》规定:“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 《黄埔条约》亦规定:“若有应行更易章程条款之处……核计满十二年之数,方可与中国再行筹议。”修改有关的通商条款,本属平常外交事务,折冲樽俎,总比兵戎相见好得多;清政府也一再拖延,加深了双方的矛盾。 关于挑起这次战争的原因,当时的有识之士就有所反思。深悉内情的薛福成沉痛地说:“英人初志在得入城见大吏,借以通隔阂、驭商民,乃粤民一激再激,叶相(叶名琛)复一误再误,使拱手而有粤城……益知中国易与,遂纠法、俄、美三国兵船北上,驶入大沽,阻我海运,立约而还……粤民激于前此大府议和之愤,万众一辞,牢不可破,必阻其入城一事以为快,屡请屡拒,纷纭者二十年,而大沽之失,天津之约,皆成于此,由今观之,甚无谓也。” 晚清曾国藩、李鸿章、冯桂芬、郭嵩焘等人屡以“勿以小嫌酿大衅”相告诫,其中就包含了以广州反入城斗争为开端的惨痛教训。不讲广州的反入城,这次战争的爆发就不可能讲清。19世纪的一些中国人对此已经有所认识,21世纪的中国教科书却仍然视而不见,可谓咄咄怪事! 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的中学历史教科书就比大陆的编得高明。它把这次战争的起因归结为四点:1,外人入城问题。2,续修条约问题。3,阿罗号船事件。4,马赖神父事件。 这样说符合历史实际,无损中国国家利益,有利于年轻一代学会冷静地分析历史问题,显示出编者是合格的历史学家。香港的教科书不难找到,按常理大陆的编者应该看过。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不向这些本国的同行学习呢? 2.关于战争过程。1858年,在大沽被占,英法侵略者兵临天津城下,英法俄美等国先后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虽然丧失了不少利权,问题总算有个着落,双方还议定翌年在北京互换批准书,彻底完成法定程序。如果照双方的协议办理,导致火烧圆明园的英法联军再一次入侵完全可以避免。可是,谁也没有料到纯属程序性的最后一步还会节外生枝,招来更大灾祸!教科书是这样写的:“1859年,英国公使和法国公使各率一支舰队北上大沽口,准备进京换约。清政府指定换约代表由北塘登陆,经天津至北京,并要求各兵船武装人员不得登岸。英法公使却仗恃武力,坚持要从大沽口溯白河进京。他们蛮横地率舰队闯入大沽口。防守大沽炮台的士兵开炮打击入侵者。炮弹准确地落在侵略军的军舰上,打沉了四艘,打坏了六艘,其余三艘挂起白旗逃跑了。在炮战的同时,侵略军900人企图登陆,也被打退。侵略军死伤几百人。大沽一带人民冒着枪林弹雨,给战士送饼送面,表现了高度的爱国热情。” 在编者笔下,这是一曲爱国英雄进行曲,主角是士兵和普通百姓。可是,稍加推敲,便破绽百出。 从后果看,这一仗显然打错了。翌年,英法联军再次入侵,招致北京被占;圆明园被烧。续订《北京条约》,不但规定原订的《天津条约》继续有效,还招来其他新损失:对英法的赔款分别由四百万两和二百万两一律增至各八百万两;割让九龙司;允许法籍传教士在中国自由传教,“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为日后连绵不断的教案种下祸根。如果不打,不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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