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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近代商人之研究

时间:2009-7-24 13:45:32  来源:不详
的成果中,质量参差不齐。作精深慎密分析者少,泛泛之论者多,甚至低水平的重复制作亦夹杂其中。而於研究格局、视角、方法等更存在不少问题:

    1.格局分布不太合理。时间上研究者们的视线多集中於明、清两代(尤其以晚清为还)。在170余篇论文中,属于这个研究区间的占 70%强,有120余篇。而讨论191 2年后北京政府与南京政府时期商人的文章不到20%,共32篇。其余为通论性质或综述性文字。大致上,侧重於明清时期的多为讨论商帮或地方商人者,而属意於晚清者多为治商会史者,然而自 191 2年后的近代中国正是风质变幻、社会急剧动荡之时,考察商人於其间的心态及表现具有重要意义,故亟待加强。

    空间上论者们多集中於几个特定区域,特别是对晚清商人之考察基本上以苏州、上海、天津、广东、武汉等几个地方为主。当涉及到北京政府或南京政府时期,则大多只能举天津、上海等地为证。这种现象固然与资料利用有关,但仅依靠一、二城市的观察,视野未免狭隘。

    3.微观考察过於欠缺。研究商人必不能离开对一个个单独的人的微观考察,但大陆学者似乎擅长於从宏观上去把握,於商人个案分析甚弱。除了「南张北周」及几位有名的「官僚或买办商人」(如盛宣怀、唐廷枢、虞洽卿)或被官方承认的「民族资本家」(如刘鸿生、卢作孚、穆藕初)外,别论者每每谈到具体的商人,只好去从「文史资料」中寻求帮助。

    对商办企业的个案研究亦极少,几乎找不到正式成果可供介绍,相对於1980年代初期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等单位对企业史研究所作的卓著努力,最近几年是大大忽视了这个领域。

    商人社团研究除了苏州、天津、上海等地外,其余地区亦有待加强。而且研究对象除了规模大之商会,宜将触角深入到更小的商人群体。

    3.方法仍嫌陈旧。虽然已有若干垃学者开始引用一些新的理论架构来阐释近代商人历史,但就整个研究领域来看,传统的解释框架依然占据重要地位,如关於「民族资产阶级」的「上层下层论」、「两面性论」等。而受革命史观的支配,对商人在历次政治变助中的表现仍有人动辄以「革命」或「反革命」来作价值评判,离冷静、客观的标准尚远。

    四、 结 论

    综上所述,可以说现真正意义上的近代商人研究在大陆还刚刚起步。1960年代后,商人一直被冠以种种特定名号或贴上形状不一的政治标签,而从中立的学术立场来作客观的研究基本上无从谈起。令人稍觉宽慰的是,最近20余年来大陆的学术研究环境渐趋宽松。经济体制的转型使商人地位有了很大提高,他们甚至开始影响新的社会价值标准之形成;私营工商业亦正成为大陆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一切无疑有利於近代商人研究工作的开展。从众多相关论文的发表我们可以感受此一研究领域正在升温。但研究人员的观念与素质、档案史料的发掘与开放程度、自由讨论空间的大小都在制约著此项研究工作的成效。我们期待著在未来的日子里,近代商人研究能获得更有意义的发展。

 


    注 释:

    [1] 1914年3月2日由北京政府公布的(商人通例》规定商人为商业之主体,而商业则包括以下 17类;买卖业、赁贷业、制造业或加工业、供给电气煤气或自来水业、出版业、印刷业、银行业兑换金镶业或贷金业、赡承信托业、作业或劳务之承揽业、设场屋以集客之业、堆褛业、保险业、运送业、承揽运送业、牙行业、居间梁、代理业。参看张士杰编,《商人宝鉴》(上海:商务印书馆1915年7月初版. 1935年 5月增订第1版),页425;陶汇曾编.《商人通例释义》(上海:商务印书馆,1925年1O月),页13;刘绍基编,《商人要览》(南京:南京书店,1933年4月),页14-25。

    [2]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5年1月),页 93-97。

    [3]同上书,页 206。

    [4]徐鼎新,(清末民初上海绅商阶层面面观>.《档案与历史》.1988年.期 3。

    [5] 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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