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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乞大》《朴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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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阮元与《广东通志》的编纂

时间:2009-7-24 13:46:06  来源:不详
化类也”(注:阮元:《广东通志》卷330《列传六十三》。)。它反映了鸦片战争前夕中国士大夫对西方诸国的认识水平;也反映了《阮通志》对时代潮流还是比较敏感的。

    第五,历来方志之流弊以夸饰攀附为甚,但《阮通志》的撰述却比较客观,从而较好地解决这一通病。如历代《广东通志》列传中均首列高固、公师隅两人。《阮通志》虽仍列两人,但在“谨案”中指出:“固为楚相,岂有去郢适粤之事耶,后人因此附会,固为南海人实无确据也”。又说:“公师隅仅见于《广东通志》,别无援据,然旧志必有所本,未可骤删,今破例录之,亦存古阙疑之意也。”(注:阮元:《广东通志》卷268《列传一》。)从这种辨正与存疑上可见其科学态度之一斑。又如过往方志赞扬本地人与物,动辄言“甲天下”、“举世无双”,《阮通志》却尽力避免出现这类地方偏见。如在谈及“郡人有‘石湾瓦,甲天下’之谚”时就客观地指出:“形制古朴,有百级纹者,在江西窑之上,其余则质浊釉厚,不堪雅玩矣。”(注:阮元:《广东通志》卷97《舆地略十五》。)诸如此类之评述还有很多,恕难全述。《阮通志》之所以能较好地克服这一通病,一方面与阮元本身治学严谨的学风有关,另一方面则是阮元在设志局时有意兼聘粤籍与非粤籍人士共处有直接联系。有众多有学识的非粤籍人士的积极参与,才有可能有全局观念,才有可能编出高质素的志书,这恐怕也是当今修志者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

    阮元主修的《广东通志》到底有没有重大失误?林天蔚先生认为《阮通志》有5点“可议之处”(注:林天蔚:《方志学与地方史研究》,台湾南天书局1995年版,第167-168页。)。对于这些异议,笔者依据具体情况拟作一些辨析。林先生认为:“八卷《前事略》,始于而止于明。……清初事迹可考,应止于前朝(乾隆)。”(注:林天蔚:《方志学与地方史研究》,台湾南天书局1995年版,第167-168页。)其实《阮通志·前事略》是政治性很强的部分,它止于明并非纂修者之无知或疏忽,而是基于多种原因。首先《阮通志》体例是仿谢启昆《广西通志》,“国初收粤及平削尚藩诸钜事,则已载在国史,此志不得记之,与广西志同例也”(注:阮元:《揅经室二集》卷8《重修广东通志序》。)。其次,清代文网甚密,尤其是乾隆一朝禁忌更多,凡反清及民主思想均遭严厉禁制,广东乃明末清初重要的抗清根据地之一,欲叙这段历史,必不可回避,与其违心撰述或藏首拙尾,语焉不详地敷衍几句,倒不如不叙,这是阮元不得已的隐衷。再次,它与阮元的为官生涯也有一定关系。阮元蒙乾隆“知遇厚恩,超列卿贰”,嘉庆亲政“复用巡抚,畀以封疆重任”。阮元任浙江巡抚时,全力追剿洋盗蔡牵,并取得决定性的胜绩,但此时浙江刘凤诰科场作弊案发,满员礼部侍郎托津参劾阮元“不确实察访,含混复奏,袒庇同年”,被嘉庆帝下令“即著照部议革职”(注:张鉴等撰《雷塘庵主弟子记》卷三。)。所谓“袒庇同年”的罪名其实不太可信,况且殊功尚不抵小过,作为汉员,阮元官场上的这一教训是相当深刻的。阮元好不容易东山再起,超擢一般汉员极难染指的两广总督要职,最得宠时竟一身兼两广总督、两广盐政摄广东巡抚、太平关税务、广东学政、粤海关税务等六职(注:张鉴等撰《雷塘庵主弟子记》卷五。),但阮元行政太注重树碑立传,阮元幕府龙蛇混杂,清廷对此是不放心的,阮元内心又岂有不明之理,故《阮通志·前事略》之缺清前期一段乃属事出有因而非阮元之过,当时阮元所处的时代环境是不能不考虑的。

    林天蔚先生还批评《阮通志》引书不够详尽。“各郡县志多未注明纂修者、或刊行年代,因志书均多次重修,若未言明,无从稽考”(注:林天蔚:《方志学与地方史研究》,台湾南天书局1995年版,第167-168页。)。我们认为这一批评似是过苟了,毕竟《阮通志》不同于今天的学术著作,《阮通志》的这种注释方法,其实已符合乾嘉学派的学术规范,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赵翼《廿二史札记》、顾炎武《日知录》,其注释也大体如此而已。

    至于林天蔚先生所列《阮通志》其他的缺陷,如《经政略·市舶条》欠市舶使名单、《艺文略》列书未尽、个别官员有政绩而未入传等(注:林天蔚:《方志学与地方史研究》,台湾南天书局1995年版,第167-168页。)。其实,一部如此庞大规模的省志,出现个别挂漏实在算不上什么大错。综合来说,阮元主修的《广东通志》,不失为广东历史上6部省志中质量最高的一部。至于阮元通过修志培养和锻炼了大批学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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