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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心”与“史德”

时间:2009-7-24 13:46:25  来源:不详
素心”说具有了重要的启迪意义。

   《史传》篇勾勒了从文字产生到《尚书》,再到当时的近代史学发展的大致脉络,因此,被人们认为是一部小型的史学发展史。从史学理论的角度看,刘勰所论至少具备了这样几方面的价值:首先,他认为,史书是备载前言往事、令后人“居今识古”的重要媒介。没有它,人们对“岁纪绵邈”的自身历史就无法确切了解和认识。这一认识包含着对历史与史籍(史学)加以区分的思想,在史学理论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其次,以《尚书》、《春秋》、《左传》为代表的古史著作,除了真实可信之外,其最大也是最重要的特点,乃在于它们“彰善瘅恶,树之风声”、“举得失以表黜陟,征存亡以标劝戒”[5]的伦理教化功能和贻鉴后世的政治功用。也就是说,史书不仅要求其真,还必须在此基础上,体现、阐扬一定的政治伦理标准,即“理”。这事实上已经点明了我国古代史学批评的两个基本标准,同时,也为他进一步拓展自己的论述确立了正确、全面的着眼点;再次,他不仅运用这两条标准对战国以来的史职、史家、史著演变情况作了条分缕析的评价,而且就其“偏驳不伦”、“疏谬少信”的原因作了分析,即“追述远代,代远多伪”,“俗皆爱奇,莫顾实理”,“记编同时,时同多诡”。在这几方面认识基础上,刘勰提出,为了恢复古代史学的面貌,必须提出与时弊根本相对立的理论观点,加强史家主体思想修养:“析理居正,唯素心乎!”只有具备了“素心”,史家才能避免主、客观因素的干扰,修出符合古史之意的著作来。

这里,在对“素心”进行理论分析之前,必须说明的是:当前流行的各家注本中,关于《史传》篇有不同主张,关于其“素心”一词,则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以金毓黻先生、陶侃如先生为代表,认为“析理居正,唯素心乎!”的“素心”当依清代黄叔琳的辑注本,改为“素臣”,指左丘明[6];一种以范文澜、杨明照、周振甫、赵仲邑等诸位先生的观点为代表,他们均沿袭纪昀对黄注的评论,认为原本中的“素心”文意通顺,可不必改为“素臣”[7]。由于黄注属推测之言,并无他本做为旁证,而在《文心雕龙·养气》篇中,亦有“岂圣贤之素心,会文之直理哉”之语,用法与《史传》篇非常相似,含义亦与后者相同。前后对照,笔者认为,原本中的“素心”一词没有修改的必要,故本文论述,均以范、杨、周诸位先生的注本为依据展开。

    (二)“素心”的史学含义  所谓“素心”,范文澜先生认为,“素心,犹言公心耳”[8],周振甫先生亦把它释为“犹公心,言心无偏私”[9],简单地说,就是一种公正之心。它要求史家在著史时,具备一种无偏私的心态,不受个人情感和时风势利等主、客条件的影响。以达到“析理居正”的目的。那么,何谓析理居正?金毓黻先生有很精到的解释,他引用《史传》篇中的原文说:所谓“析理”,指的就是“贯乎百氏,被之千载,表征盛衰,殷鉴兴废”;所谓“居正”,即指“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存;王霸之迹,并天地而久大”。依照金先生的解释,再联系《史传》篇中所贯穿的思想内核,是否可以认为,“素心”在理论上的内涵,包括据“理”与据“事”直书两个层面上的内容。即要具备“素心”,就既要有道德伦理的精粹修养,做到严格依“理”修史,同时又以“文直事核”作为判断其是否具备良史之材的标准。这里的据“事”直书,表现为史家服从史实,据“理”直书则表现为史家在理性分析基础上,对史实的超越与驾驭。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有了可靠的史料,才有可能抽象演绎出合理的主观结论;而正确的理论指导,又是保证史家真正做到直书的前提条件。关于它们在史学批评史上的意义,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加以分析:

    首先,关于史学批评的标准。史学批评,尤其是在评论史家应具备什么样的素养去提炼、总结、解释史料,反映客观历史时,运用什么标准去实施这种评论,是一个关于史家修养的重要理论问题。在此问题的探讨进程中,刘勰的“理”具有重要的历史影响。关于史家的主体修养问题,孔子时代就已经有了相关论述。他盛赞南史、董狐的直书精神,即属此范围之内的议论。然而,这里的“直书”并不仅仅是要求史家据“事”直书,同时更包括了据“理”直书的内涵。被孔子称为“良大夫”的赵宣子,只因逃亡未来得及出境,就不得不为与己无干的弑君事件负责。虽然很可惋惜,但在史学真实性与礼制产生矛盾时,孔子认为,宁肯牺牲前者,也要保证后者的最高权威及其连贯性。由此可见,笼罩在史家“直书”精神上的伦理色彩是显而易见的。孔子以后的历代史家在经学逐渐走向独尊的政治、学术背景下,无不以“圣人之旨”,即孔子自称为“窃取”的“义”为指导品评、撰述史著。史著是否有益于风化名教,逐渐成为判断其价值高下的重要依据。可以说,政治伦理性的“理”做为一条评判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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