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这与《诗经·大雅·文王》中“天命靡常”一样,都是说“天命”是可以改变和转移的,周初的许多诗歌、文诰皆在叙述历史时表达了这一思想。那么“天命”发生转移的条件是什么?《尚书》中《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等篇记载周公多次详细总结夏、商、周政权变革的历史,认为统治者如果对天帝失敬、行为放纵、贪图安逸、弃德任刑、残害无辜,都会被上天遗弃并降下惩罚,转移天命。上天密切地关注着人世,特别是监督人间统治者的举动。《多方》记载周公的话说:“天惟时求民主”,即上天时刻寻求着好的君主,这样,天命的转移是随时可能的,使周初统治者充满上帝可怕而不可依赖、保守天命很不容易等忧患意识。这种天命转移、上天时刻监督下界的观念,是殷商统治者所没有的,在思想上顺理成章地可引出两个重要的认识:其一是上天成了制约王权的力量,君主不能为所欲为;其二是承认改朝换代的合理性,甚至从历史变动的现实出发来说明天命的归宿。这种历史观点对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学术均有深远的影响。
第二,“敬德”以修人事的观念。周初统治者的“天命转移”观念,形式上似乎强化了天命的权威,但却在描述天命转移原因时却注入了理性思维的因素,实际上探讨了天命与人事间的关系。人在“天命”面前不是无所事事,不是无能为力,统治者可以通过其符合“天意”的作为以“祈天永命”,巩固政权。这种“祈天永命”的作为包括较多的内容,诸如敬天敬祖、勤政恤民、谦逊俭朴、行教化、慎刑罚等等均在其内,大多属于修治人事的范围,这些内容被抽象地概括为“德”的概念,〔[6]〕因而提出“敬德”的政治原则。“敬”,就是以恭谨态度对待和执行,“敬德”的主张在《尚书·召诰》中再三申说,认为夏、殷的灭亡都是“不敬厥德”造成的。在周初历史文献中,《康诰》、《梓材》、《多士》、《多方》等篇均强调“明德”,“明德”与“敬德”的含义基本一致,〔[7]〕其他周初文献也普遍使用“德”的概念阐述政治、教化和个人修养的问题。“德”这个范畴的提出,来自对历史、对天人关系的理性思考,是对人事行为的积极认识,是表达中国上古哲理性政治观念的主要标志之一。“皇天无亲,惟德是辅”,〔[8]〕“敬德”观念在思想上原本是要调和天命与人事,使之合一的,但天命掌握在神明的上帝手中,人只能在修治人事上下功夫,“敬德”实际是立足于人间的现实事务,因此周初统治者甚至说出“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9]〕的话来。
第三,“保民”的观念。从殷末到周初的社会振荡,令统治者亲眼看到下层民众的力量。改朝换代的战争,需要许多下层民众为之冲锋陷阵,在这种情况下,人心向背就成为决定胜负的重要因素。周初统治者认真思考这段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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