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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边饷结构与南北转运制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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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6:5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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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38.2 万全都司 1906573 4789247 +2882674 198061.7 陕西都司并行都司 4245672 16840404 +12594732 823204.7 云南都司 1087743 1117154 +29411 389992.3 贵州都司 933929 392112 -541817 93811.7 辽东都司 1238600 2915866 +1677266 253201.0 总计 89319450 64424331 +-24895119 4351209.7 11300.8 资料来源: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 所谓“京运”,实际上是指由户部所拨付的军饷银两。隆庆六年,甘肃巡抚廖逢吉题《盐引开中若干有无占卖壅滞》的奏疏中曾对甘肃地区的驻军情况进行调查,自“嘉靖三十一年起,每年发京运年例银一十万五千两,至三十七年,止发二万二千九百二十二两有奇。及四十五年,减去工本盐引抵补银二万八千五百七十五两,共发年例银五万一千四百九十七两有零。”(注:《明神宗实录》卷八“隆庆六年十二月辛巳”条。) 其结果自然是军饷不足。“至隆庆四年,以边储册内不对,将折补工本盐引、年例二万八千五百七十五两,亦不听发矣。”(注:《明神宗实录》卷八“隆庆六年十二月辛巳”条。) 关于边境地区开中盐引的情况。如在甘肃,嘉靖“四十四年以前,每年开派淮浙盐三十四万五百引。四十五年后,止派盐二十七万七千引。”(注:《明神宗实录》卷八“隆庆六年十二月辛巳”条。)
应该说明的是,由于明代边境地区集结大量军队,如果屯田供给不足,势必以京运的方式来解决军需不足问题。为说明军需供给情况的危机,有必要对明代以九边地区为中心的边境供给线的军饷供给额进行统计。(见表三) 嘉靖隆庆时期各边镇军饷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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