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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发·蓄发·剪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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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发·蓄发·剪发——清代辫发的身体政治史研究(上)

时间:2009-7-24 13:46:59  来源:不详
卷(1969年)第261页])。
    笔者以为:满汉民族对头发的认知差异是产生冲突的因素之一,但并非首要因素。首要因素是由满汉对辫发不同政治、文化内涵的解读以及各自所持有的呆板、强硬的态度。
    从满族统治者来说,随着对明战争的全面展开,辫发也从民族风俗与服饰上升为赋予政治含义的事件。这可以从满族在辫发问题上对待蒙古、朝鲜和明朝截然不同的态度中看出。蒙古族剃发习俗与满族接近,历史上联系较多,满族统治者便以此拉拢蒙古,强调联合以反对发式和服制不同的明朝。为此,努尔哈赤在后金天命五年(1620年)正月致书蒙古察哈尔部林丹汗说:“明与朝鲜异国也,言虽殊而衣冠相类,二国尚结为同心,尔我异国也,虽言殊而服发亦相类;……愿同心协力共图有仇之明,如此不亦善乎。”(注:《满洲实录》卷六,中华书局1986年版。) 因服发的形式问题,满族贵族把蒙古民族视为同类,把汉人和朝鲜人视为异类,突出的是联合蒙古与明敌对。萨尔浒之战,努尔哈赤为笼络朝鲜下令:“自今后朝鲜被掳军卒,更勿剃头,使之长发云。”(注:李民寏:《栅中日录》,辽宁大学历史系校译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2页。) 皇太极两次出征朝鲜,“俱令剃发”(注:《清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三二,崇德元年十一月己巳,中华书局1985年版。),但在大败朝鲜后,则降其为属国,使者进京朝贡,冠戴如故(注:《李朝实录》,仁祖十五年十一月甲申,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中华书局1980年版。)。这种针对不同民族而采取不同的发式要求,以及在发式上大做文章的策略,显示了满族统治者赋予发式政治内涵的用意。
    拉拢蒙古,是因“发服相类”,视为“同族”;不令朝鲜军卒剃发,缘于朝鲜为“外国”。可见,满族统治者实行剃发制度主要是针对汉人,旨在建立大一统政权。在关外时,满族统治者认为主要敌人是明朝,所谓“七大恨”者是也(注:参见《清实录·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五,天命三年,中华书局1985年版。“七大恨”即:一、明朝杀害金人的二祖;二、袒护金人的仇敌哈达;三、越界出兵,助金人的世仇叶赫抗金;四、明人越界,金人根据誓约杀了,明朝勒索金方交出十人来杀死,以资报复;五、明朝造成老女改嫁;六、移置界碑,抢夺金国的人参、貂皮;七、听信叶赫,写信来辱骂侮慢。)。但汉族的生产技术和文化水平都超过了满族,社会制度也较为完备,满族统治者产生一种恐惧心理,担心汉人会危及满族政权。当汉化程度较深的满族贵族曾建议全盘汉化,改服汉人衣冠时,皇太极严加训斥。他认为满族的衣冠制度是满人尚骑射、武力精强的保证,金、元入主中原后,皆成汉俗,实后代君主变易祖宗制度,服汉人衣冠,弃本国语言所致。因此,一切制度必须从满,才能保证满族政权的长期稳固。显然,将辫发作为汉人接受满族统治的一种标志,从而达到巩固政权统治的目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辫发不仅仅是民族风俗的象征,而且具有特殊的政治含义。后金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明令:“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要全照满洲式样……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重治其罪。”(注:蒋良骐:《东华录》崇德三,林树惠、傅贵九校点,中华书局1980年版。) 剃发成为立国之策,不惜以严厉的手段迫使所有臣民遵照执行。辫发既是满族统治者成功征服的标志,也是拥有广大臣服者、长治久安的一种外在体现。

    对汉人而言,剃发成为接受异族统治的标志。然而汉人不愿剃发的原因却很多,除了与恪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儒家传统理念密切相关外,还因为剃发同蒙受耻辱、遭到惩罚等有关。例如,在代的刑典中,便将剃发同纹面、残肢并列,以羞辱奴仆与已定罪犯人(注:参见霍尔色韦(A.F.P.Hulsewe):《秦律的遗迹》(Remnants of Ch'in Law),E.J.布利尔出版社(E.J.Brill荷兰莱登)1985年版。)。剃发所带来的耻辱感使汉人反抗这一政策,这与部分忠于明朝的汉人反对剃发实质上是在反抗清朝的统治也有所区别。
    总之,汉人反抗满族统治者未必都是为明朝而战,这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是不满于让他们感到极为不快的剃发令。在剃发令初罢时,他们甚至盼望新的统治者能将其从沉重的赋役负担中解救出来。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二十五日,钱谦益派人到苏州进行招抚,“民皆执香以迎,城中大姓有设香案于外者”(注:顾炎武:《圣安本纪》六,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三辑,大通书局1984年版。)。而复行的剃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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