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胡亥爱慕请从”;卷87 《李斯列传》作“少子胡亥爱,请从”。前句意指胡亥主动;后句则可释为:始皇怜爱少子,故胡亥请从。而无论何释,均可窥见胡亥童趣未泯贪于游乐之心态,始皇出巡携带少子,恐应是年幼尚承欢膝下之故。关中咸阳一带自春秋时即有“秦人爱小儿”之俗,《史记》卷105《扁鹊仓公列传》载:“扁鹊名闻天下。过邯郸,闻贵妇人,即为带下医;过洛阳,闻周人爱老人,即为耳目痹医;来入咸阳,闻秦人爱小儿,即为小儿医:随俗为变。”(注:日人泷川资言考证:“按邯郸及洛阳并言‘过’,此特言‘来入咸阳’,盖此秦人所记。”(《史记会注考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4月第1版,页1732)应属合理。)本传下文接叙扁鹊因揣摩到“秦人爱小儿”之心理,专治儿科疾病,以致声誉鹊起,招致秦地同行嫉恨,被秦太医令李醯派人刺杀。始皇怜幼子,应在情理之中。
可供佐证的是,《史记》卷88《蒙恬列传》载始皇宠臣、蒙恬弟毅死前对胡亥使者言:“太子独从,周旋天下,去诸公子绝远,臣无所疑矣。”据日人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引日藏元板彭寅翁本《史记》作“太子独少,从,周游天下”(注:[日]泷川资言考证、水泽利忠校补《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4月第1版,页1587。)。独少,意即唯一的小儿子。此语与“少子胡亥爱,请从”义近,与“秦人爱小儿”亦符,颇疑当为《史记》原文。上引《李斯列传》载赵高又言“诸公子尽帝兄”,也同样说明了这一事实。始皇言分封之弊“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对周代大封子弟亲贵持明确的否定态度,则其对成年儿子当亦有防范心理,军国政事不欲其子干预,扶苏因不合时宜地批评过他的一些措施,便遭怒逐出京城。上节所引始皇同意胡亥随巡而“余子莫从”,也可窥见一斑。然观此处蒙毅“无所疑”语,则始皇对胡亥未有防范心理及举措,也应反映胡亥当时尚未成年。
胡亥初即位,自称“朕年少”(注:《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后受赵高挑唆,又指斥李斯:“丞相岂少我哉!”(注:《史记》卷87《李斯列传》。)“少我”,意即“以我为少”,言下之意是李斯“欺我年幼”。可供参照者,汉惠帝二年,曹参为相,“不治事”,时年十七的惠帝刘盈也曾对参子窋抱怨其父“岂少朕欤?”唐颜师古注:“言岂以我为年少故也。”而司马贞《索隐》释“少”为“不足”,恐属牵强;因为曹窋归家后转告其父之语恰为“高帝新弃群臣,帝富于春秋”,正是指惠帝年龄而言。《史记》卷6 《秦始皇本纪》赵高对二世言“今陛下富于春秋”,与汉惠帝同怨的胡亥也是“富于春秋”者。而“富于春秋”正是群臣对年幼君主的敬语,谓其在位年限尚长,春秋岁月还有富余。胡亥发此语,旨在恚恨李斯欺其年幼无知;殊不知赵高恰恰利用了他未成年可供愚弄这一点。
另外还可指出,若秦二世二十一岁即位,又非“最小的儿子”,那么,依人情世故,对年长于他的秦公子,或需防范甚至诛杀;但对小于他的秦国公子,似无必要滥行诛戮。如众周知,我国封建社会中原则上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小于国君的诸弟,对皇权的威胁并不十分严重。即便是同为“二世而亡”的隋二世杨广,也只诛杀了对其皇位有直接威胁的兄长杨勇,其余均未加害,甚至连公然起兵图谋篡位的幼弟杨谅,群臣皆曰可杀,杨广仍以“终鲜兄弟,情不忍言”为名而宽宥(注:《隋书》卷45《杨谅传》。)。胡亥若非幼子,何以要对群公子尽行诛除?除了他实为幼子而面临诸兄的现实威胁,恐怕我们很难找出合理的解释。
四、指鹿为马难欺成人
“指鹿为马”这一典故,国人几乎家喻户晓。或许我们还应提出这样的疑问:若非天生白痴,什么年龄段的人才有可能马、鹿不分?
传世典籍中,“指鹿为马”源出陆贾《新语·辨惑》:
秦二世之时,赵高驾鹿而从行,王曰:“丞相何为驾鹿?”高曰:“马也。”王曰:“丞相误邪,以鹿为马也。”高曰:“乃马也。陛下以臣之言为不然,愿问群臣。”于是乃问群臣,群臣半言马半言鹿。当此之时,秦王不能自信其直曰,而从邪臣之言。
《史记》卷67《李斯列传》则记作:
李斯已死,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事无大小辄决于高。高自知权重,乃献鹿,谓之马。二世问左右:“此乃鹿也?”左右皆曰“马也”。二世惊,自以为惑。
《新语》作者陆贾,秦汉之际人,早于司马迁一百余年。陆贾曾为秦臣,故其说或近真;司马迁的记载,则有可能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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