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放失旧闻”而走调。两处记载虽小有出入,但赵高“指鹿为马”以愚二世之迹并无二致。这里首先需要弄清的一点是,指鹿为马的动机何在?据《史记》,赵高此举用意十分明确,即向群臣展示其淫威,强迫他们阿附自己。他之所以敢如此,应正是充分考虑到了胡亥可以被欺骗这一前提条件。结果也正如赵高之愿,胡亥被愚弄,群臣遭控制。这里我们不妨作一假设,如果胡亥已经成人,具备正确判断事物之能力,那些说出真相的大臣似无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再来指出这一点;而他们之所以要说出真相,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希望二世能够早日明辨事理,以便挽救朝廷危机。
秦人以养马起家,《史记》卷5《秦本纪》载周孝王曰:“昔伯翳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姓赢。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是为秦国发迹之起点。以一成年秦国公子而不识马,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而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在众人的诱导之下,却有可能受到愚弄。史载赵高指鹿为马,“二世惊,自以为惑”,恐怕只能解释为“童稚可欺”。
还应指出,如众周知,秦法至酷,欺君之罪,不但本人当死,甚至会遭到族诛。《秦本纪》载孟说与武王举鼎,并非主观故意的欺骗,仍遭灭族之祸;若胡亥真是能够明辨马鹿的二十二岁成年人,那么赵高所冒的风险也实在太大了。
其实,史传所见赵高愚弄胡亥之端还不止此,郑玄注《礼记》说:“秦二世时,赵高欲作乱,或以青为黑,黑为黄。”(注:引自清·孙希旦《礼记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中华书局1989年2月初版,页653。)《后汉书》卷80上《文苑·崔琦传》:“玄黄改色,马鹿易形”。《文选》载西晋潘岳《西征赋》:“野蒲变而成脯,苑鹿化以为马”。《新唐书》卷112《苏安恒传》则说赵高“指马献蒲,先害忠良”(注:以上诸条,清人梁玉绳曾作过考辨,见其《史记志疑》,中华书局1981年4月版,页186。)。二世之愚,竟至黑、黄不分,马、鹿不辨,蒲、脯不识,这些记载的最早出处已难确考,也有可能经民间流传而有所附益变形,但由上引指鹿为马例,仍应保留了真实史事之痕迹,而它们均反映胡亥生活常识过于浅薄。
五、胡亥童趣未泯思路幼稚
《史记》卷126《滑稽列传》:“二世立,又欲漆其城”。将偌大的咸阳城墙刷上油漆,这样的奇思妙想,恐怕也只有十二三岁的少年才能具有。
又据《新序·杂事》:
秦二世胡亥之为公子也,昆弟数人,诏置酒飨群臣,召诸子,诸子赐食先罢,胡亥下阶,视群臣陈履状善者,因行践败而去。诸子闻见之者,莫不太息。
此事年代虽难确考,但“诸子”先退,胡亥后下,且独行此“劣迹”而“诸子”“莫不太息”,也反映其在“昆弟”中年龄最小且童趣未泯。
秦二世的言论也给人一种很肤浅的印象,他曾对将相大臣公开宣称:“凡所为贵有天下者,得肆意极欲。……吾欲造千乘之驾,万乘之属,充吾号名。”竟似毫无政治素养,就连欺骗民众的手腕也不具备,这样的言论,不大可能出自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成年统治者之口,以致班固斥其“人头畜鸣”(注:《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尾引班固论。)。赵高曾公然对胡亥言:“陛下富于春秋,未必尽通诸事”,“天子称朕,固不闻声”,由此架空二世,独揽朝政,而胡亥竟毫不觉悟。班固又言“胡亥极愚”(注:《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尾引班固论。),纵观史传所载胡亥言行,确实给人如此印象。
王夫之《读通鉴论》读到李斯对二世言“明主灭仁义之途,绝谏争之辩,荦然行恣睢之心”,也深感诧异,认为:“尽古今、概贤不肖,无有忍言此者,而昌言之不忌。呜呼!亦何至此哉!斯亦尝学于荀卿氏矣,亦尝与始皇谋天下而天下并矣。”(注:王夫之《读通鉴论》,中华书局1975年7月初版,页4。)按李斯于秦王政十年二十二岁时上《谏逐客书》,直言逐客之弊,深获赏识;而对同为“二十二岁”的胡亥,却有如此荒谬绝伦之说教,相去何异霄壤。合理的解释恐怕只能是,李斯面对的君主年龄不同:一位是心理成熟的理智青年,另一位则是心智未开的愚昧少年,李斯为邀宠固位,只能“因材施教”。
如前所析,司马迁是认同二十一岁即位说的,所以他在叙述史事时,自觉不自觉地将胡亥作为成人来描述,如《秦始皇本纪》载二世临死言:“愿与妻子为黔首,比诸公子。”《李斯列传》又谓“赵高待二世方燕乐,妇女居前”时让李斯进谏,以激怒胡亥。似乎胡亥已娶妻生子,然史传中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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