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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韩国对日索赔要求的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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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2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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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经济年报》,1948年版,第111—119页。)要求日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朝鲜人所受的战争损害进行赔偿的运动,正是以这一部分朝鲜人为中心开始活跃起来的。 例如,由“太平洋战争时期被征兵、征用,在太平洋各地区被强行驱使的同胞组成”的“太平洋同志会”;(注:《朝鲜日报》1948年1月27日。该会顾问有过渡政府商务部长吴祯洙、保健厚生部长李容卨、警务部长赵炳玉,但实际展开活动的是李壬成等被征用过的民众。)由“在太平洋战争中,以征兵、征用、志愿兵、学徒兵及以其他各种名目出动过程中死亡的人及8·15解放以后未归还者”遗属组成的“中日、太平洋战争遗族同仁会”;(注:[韩]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汉城市临时人民委员会文化宣传部编《政党社会团体登录缀》,社团法人·韩国安保教育协会1989年影印本,第458页。该会委员长是金康铉、委员金圭璜、闵完植。)“为救出,在桦太等地陷入悲惨处境的5万名同胞”而组成的“桦太、千岛在留同胞救出委员会”(注:《京乡新闻》1947年11月8日。该会顾问有吴世昌,会长李克鲁,委员长金甲山。)等,展开了各种各样的要求补偿的运动及资料的收集、调查,遗骨引渡、在留同胞救出等工作。 在这时期南朝鲜方面的赔偿要求动向中,值得关注的是南朝鲜经济界的动向。1946年5月,在鲍利(E. Pauley)访问南朝鲜之际,南朝鲜商工会议所向鲍利提出了“有关对日索赔要求的请愿书”。在该“请愿书”中,南朝鲜经济界第一次把“对日索赔要求”与朝鲜的经济复兴问题结合起来,称:由于日本的殖民统治,“朝鲜的产业与经济界陷于混乱与麻痹状态”,“朝鲜经济的重建,如果缺少对那些被搜刮之财富的返还与对遭受破坏之经济的某种补偿或赔偿,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实现”。(注:大韩商工会议所编《大韩商工会议所三年史》大韩商工会议所,1949年版,第68—75页。) 南朝鲜各民众团体自发地要求日本赔偿的运动,积极配合美国军政厅战争受害调查的行为,组织战争受害者团体向韩国国会提出请愿,要求对战争受害进行补偿的活动等,是南朝鲜民众在摆脱日本殖民统治过程中提出的合理的民主主义的要求。但是,在东西冷战激化、美国对日占领政策发生转变等形势下,“反共”成为美国占领当局优先考虑的对象,南朝鲜民众的上述民主主义要求却遭到了种种压制。要求日本进行补偿、赔偿的运动很快陷入了困境。 三、南朝鲜过渡政府的善后准备与对日索赔要求
1947年6月3日,在南朝鲜美军军政厅之下成立了“南朝鲜过渡政府”。同年8月13日,“南朝鲜过渡政府”政务会议,“为研究对日索赔要求之金额而收集、调查资料和确立具体对策”,决定设立以过渡政府商务部长吴祯洙为委员长的“对日索赔问题对策委员会”,并开始了“有关对日索赔问题的首次正式的理论研究及资料调查”。(注:《朝鲜日报》1947年8月23日。)该委员会成立以后,财务部、商务部、保健厚生部、递信部、农务部、运输部、文教部等过渡政府的各部,纷纷在报纸上刊登有关协助调查的告示,并着手进行有关对日索赔要求的基础调查。目前因缺乏保存下来的资料,其调查的全貌及内容尚不完全清楚,但是可以了解到其中的部分调查过程及内容。 其中,占“对日索赔要求”大半的财务部的调查过程及内容如下。财务部着手进行“对日索赔问题”的基础调查以后,作为下属机构,1947年9月,设立了由各银行有关人士组成的“对日清算委员会”。“对日清算委员会”又在各银行设立“分委员会”,进行了有关对日索赔问题的“专门的理论研究和收集准确的索赔要求资料”的工作。(注:金南瑢:《对日索赔问题与本银行》,《无穷》1948年2月号。) 1947年9月30日,朝鲜银行作为“对日索赔要求的基础资料”, 首先编制了《朝鲜银行的对日债权一览表(南朝鲜)》。在该“一览表”中,朝鲜银行提出了,对(1)日系通货(包括:日本银行券、满洲中央银行券、台湾银行券、联合准备银行券、储备银行券、日本军票、日本政府小额纸币、蒙疆银行券、代理保管的日系通货);(2)对日未收资金(包括:在日朝鲜银行支行应该向本行支付的金额、未收之对日外汇交易款、未结算之对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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