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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与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的变迁——以华中抗日根据地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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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2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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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问题,解除民众中若干迫切的疾苦,就成为我们目前发动民众抗日积极性与提高民族觉悟、阶级觉悟的中心一环。”[7] (P56)1940年开始,华中抗日根据地普遍实行了减租运动。根据国民政府实行二五减租的法令及本地习惯,分别规定对半分改三五六五分,四六分改三七分,三七分改二五七五分,并把钱租改粮租,废除陋规,调整了东佃关系。减租运动,不仅是乡村各阶级经济利益的合理配置,更是一场根据阶级标准对乡村社会各群体进行重新组合的过程,这是乡村政治秩序重建之基础。 在民族战争的背景下,以农民的利益为切入点,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各阶级阶层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的调整,中国共产党开始建设乡村社会新秩序。苏中区党委根据苏中的实际情况,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着手,把群众蕴藏的积极性引导到反对日伪统治、反对封建剥削上来。1941年,苏中根据地颁布减租减息条例,还配套制订了发展生产、银租改粮租、救济灾荒和照顾中小地主等方面的具体政策。各级政府、参议会召集地主士绅座谈会,党政负责人亲自登门造访,宣传政府的法令方针,解除他们的疑惧,推动其自觉实行减租减息和为雇工增资。减租运动,调整了社会财富在各阶级之间的分配状况,社会底层的贫雇农获得了较大收益。 从1942年到1945年的四年里,苏中全区在13个县、796个乡的范围内实行了减租政策,累计减租2683,956亩、减租粮食442,819担、受益佃户278,989户。[8] (P11-12) 淮北根据地的减租工作自1940年开始实行,“41年减租范围达22个区,98个乡,687个保,当年减了9,000余石,得利佃农9,000余户。42年减租范围增至196乡,39个区,减了31,366石,得利佃户19,240户。43年增至65个区,412乡,减退租共计50,896石,得利佃户42,756户。44年增至899个乡,减退租的数目增至112,118石。”[9] (P353) 表1 各阶层人民负担数额举例 负担种类 全年 公粮 公草 田赋 积谷 杂费 负担 负担占收 阶级及姓名 收获量 负担 负担 负担 赈灾 总额 入百分比 大地主陈配西 33368 5478 1419 2506 570 330 10303 30.8 中地主张广志 16935 2572 747 986 309 220 4834 28.5 小地主葛肆龙 6827 827 &nbs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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