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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国家统一”的历史遗产和历史传统

时间:2009-7-24 13:47:37  来源:不详
统?一言以蔽之,就是“历史的合力”!

  第一,环境因素。在世界的几大文明发祥地中,中华文明是惟一没有断流的。一样的 “大河文明”,自古至今,尼罗河、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印度河和恒河的主人换 了一茬又一茬。古埃及人和古埃及语、古印度人和古印度语早已经消失在一次次被异族 和异族文化征服的混血人流和烽火硝烟中。而以华夏—汉民族为主体和凝聚力核心的中 华各民族,分裂统一也好,“改朝换代”也好,则始终没有离弃他们的母亲河——黄河 和长江。由于古代中国的地理环境如一座进出不易几近“封闭”的“围城”,中华大地 四周的高山和大海是对外的障碍也是对内的屏蔽,所以,中华各民族的“大一统”基本 上没有对外防患的压力或对外“中国化”的动力,是内敛的,演绎成局、成定势的难度小。

  第二,政治因素。古代中国的文明之槛就是禅让制的“公天下”嬗变为世袭制的“家 天下”。自夏商周至元明清,“王朝国家”的“大一统”的“主人”是汉族也好,是少 数民族也好,其基本的政治选择都是君主专权制和中央集权制。尤其是自秦朝至清朝的 近两千年中,一次次分裂又一次次统一,自“小统一”至“大统一”,以自然经济和宗 法社会为基础的封建主义的君主专权制和中央集权制达到极致。自三公九卿制至三省六 部制,自郡县制至行省制,自羁縻制至改土归流制,显性的或隐性的“割据”离心力被 逐步消弭,中央政府对地方及基层的管辖权和影响力、控制力与整合的疆域版图并进。 夏商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政治理想演变为秦汉、隋唐、 元明清“大一统”的政治现实。

  第三,经济因素。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华文明代表了农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最高水 平。与欧洲中世纪“割据”的、“封闭”的领主经济不同,自奴隶社会至封建社会,以 土地私有制和“国”与“家”之间赋税徭役的经济关系为基础的古代中国的自然经济具 有“早熟”的货币化、商品化、市场化的特点。发达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发达的水 陆交通网络,将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各经济区整合为一个“互通有无”、“以 盈补亏”的“共同市场”。而庞大的君主专权制和中央集权制的官僚机器和自夏商周逾 千万人口至元明清逾万万人口的重厄,亦非“大一统”的“规模经济”不足以解。古代 中国的几个“太平盛世”都出现在大统一时期。

  第四,文化因素。自“王朝国家”至“民族国家”的近四千年的中华文明史,是一部 以华夏—汉民族和华夏—汉文化为“正统”而“化四夷为中国”的“国家统一”史。华 夏—汉民族和华夏—汉文化在古代中国多元一体的中华各民族和“和而不同”的中华各 文化格局中的凝聚力及核心地位,为其“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和“先进文化的代表”的 绝对优势所奠定。分分合合也好,“改朝换代”也罢,儒家的“大一统”观念始终是中 华各民族趋同的主体文化和主流意识形态。华夏—汉民族统一“中国”也好,“汉化” 和“儒化”的少数民族政权统一“中国”也好,亦无不自诩“正统”之所在,天下归之 ,无不宣言“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者也”(《资治通鉴》 卷六十九),来“合法”地消弭割据者“闰统”的离心力。

      三

  古代中国的“国家统一”,其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古代中国“大一统”的“正义性”是“道统”,不是“血统”。古代中国的“ 大一统”是以华夏—汉民族、华夏—汉文化为凝聚力和核心的中华各民族的“和为贵” 。一方面,“华夷之辩”的标准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汉化”和“儒化 ”的“四夷”就是“中国化”的炎黄子孙;另一方面,“正统”与“闰统”之争的标准 是“道统”,无论是华夏—汉民族政权“改朝换代”,还是少数民族政权“改朝换代” ,其“顺天意”、“顺民意”者,均具“合法性”。秦始皇“平天下”建立“大一统” 的中央集权制的“王朝国家”,是“君权神授”而“替天行道”,是“得道者多助,失 道者寡助……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孟子·公孙丑下》),是“仁者无敌”(《孟子 ·梁惠王上》);元世祖、清世祖“平天下”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的“王朝国 家”,也是“君权神授”而“替天行道”。隋朝、唐朝修前朝“正史”——《南史》和 《北史》,将前朝分裂的多民族的南北双方均奉为“中国”以“正统”传袭之,是“道 统观”,不是“血统观”;少数民族“大一统”的元朝修前朝“正史”——《宋史》、 《辽史》、《金史》,将前朝分裂的多民族的宋、金、辽三方均奉为“中国”以“正统 ”传袭之,也是“道统观”,不是“血统观”。古代中国的“大一统”的疆域版图和辉 煌的中华文明史就是“同心圆”的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

  第二,古代中国“大一统”的“标准模式”是“武力统一”,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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