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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罗马早期平民的身份地位

时间:2009-7-24 13:48:00  来源:不详
,享有平等公民权。
  我们来看拉斯特提到的证据:
  西塞罗说:“他们又补充了两条极不公正的法律,以一条极不人道的法案禁止平民与  贵族通婚,虽然通常甚至允许与外国人结婚。”(注:西塞罗:《论国家》Ⅱ,63。)
  狄奥尼修斯说:“这些新法案中有这样一条,贵族与平民之间缔结的婚约应属非法,  ——按照我的意见,这条法案的制定不是为了别的原因,而是防止两个等级由于通婚与  姻亲联系出现的一度融合,从而和谐地聚集在一起。”(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  纪》Ⅹ,60,6。)
  李维记载了公元前445年通过的一项平民决议《卡努里乌斯法》,该法案废除了《十二  铜表法》中禁止平民与贵族通婚的法令。保民官卡努里乌斯与元老院的辩论,以及卡努  里乌斯的发言显然出自李维自己的揣摩,从中可以看出,李维本人对于贵族不愿与平民  通婚的原因是不很清楚的。他借卡努里乌斯之口发问:“如果一个贵族娶了一个平民妻  子,或者一个平民娶了一个贵族妻子,这里究竟有什么实际区别呢?请问是什么权利受  到侵犯呢?”(注:李维:《罗马史》Ⅳ,4,12。)
  从上述材料可看出,这些古代作家一方面发现《十二铜表法》中确有“平民不得与贵  族通婚”的法令,另一方面对早期社会居然有这样的立法感到十分不解。因为,在他们  生活的年代,平民与贵族之间已不存在通婚的隔阂,甚至获得了法律上的平等公民权。  西塞罗以公元前一世纪的公民平等观念为出发点,批评禁止平民与贵族通婚的法令“不  公正”,但这并不能证明上古不曾实行过这种习俗,也不能说明公元前五世纪或更早时  期的人们也认为这条法令“不公正”。狄奥尼修斯以为在《十二铜表法》之前,平民曾  与贵族通婚,但他并未提供王政时期平民与贵族通婚的证据。
  因此,拉斯特的推断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他把古典作家叙述的事实和他们自己对历史  的理解混同起来,而这两种材料的价值并不完全相同。法典文献真实地反映了其所属时  代的面貌,史料价值无疑是极高的,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不应轻易否定。罗马早期  社会制定的各种立法明白地显示出,平民并非从来就拥有通婚权、参政权等各项公民权  利,而是经过长期斗争,逐渐获得的,正因为平民曾经没有公民权,所以才会为争取权  利而与贵族发生冲突。古代作家对平民的公民权从无到有,平民与罗马公民从对立到融  合这一历史发展过程缺乏清楚的认识,往往不自觉地抹杀了王政时期“平民”与“人民  ”之间的界线。他们认为外来平民从一开始就被罗马人一视同仁地接纳为公民,享有平  等公民权,因此在行文中经常混用“平民”和“人民”,这就是为什么古老的《十二铜  表法》中出现平民与贵族不得通婚的法令让这些古典作家如此不解的原因。
      七、平民在城邦宗教生活中受到排斥
  平民的主体属于外来者,他们自有其宗教信仰。在阿芬丁山上,平民有自己的祭坛(如  凯勒斯神庙)和祭司,与卡皮托尔山上的代表城邦宗教信仰的神庙和祭司团形成对立。
  由于罗马人在征服一地居民的时候,允许他们保持自己的神qí@①崇拜,有时甚至把  外邦的神qí@①迁入罗马,使得外来平民在失去自己的土地和城邦的时候,并没有失去自己的宗教信仰。例如,图路斯王摧毁阿尔巴城之后,下令把“各处的公共和私人建筑夷为平地,……只有神庙得以幸免。”(注:李维:《罗马史》Ⅰ,29,6。)
  但是,平民的宗教信仰受到他们居住城邦的限制和规范。据李维记载,图路斯王征服  阿尔巴之后,阿尔巴落了一场石雨,据说派去调查的人们“觉得听见一个来自山顶树林  奇大的声音命令阿尔巴人按父辈的习俗举行献祭。他们已忘记了这些,就好象他们把诸  神连同他们的祖国一起遗弃了一样。他们或是采用了罗马祭礼,或者,如通常发生的那  样,记恨于命运,放弃了对神的崇拜。”(注:李维:《罗马史》Ⅰ,31,3。)这则材  料说明罗马统治者曾经强迫阿尔巴人按照罗马人允许的方式献祭,并且迫使许多人失去  了祖先的宗教信仰。狄奥尼修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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