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试论民族因素对苏联调停
陈独秀精神是中华民族精
论民国时期的研究审查与
钱穆的民族文化生命史观
钱穆的历史本体“心性论
西北民族贸易论纲
夏代的历史与夏商之际夏
中原地区历史上的民族融
魏晋南北朝民族融合中少
在战争罪责与民族自豪之
最新热门    
 
论民族问题与苏联解体

时间:2009-7-24 13:48:02  来源:不详
行大规模集会游行,打出以前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旗帜,谴责苏德条约及其秘密议定书导致了苏联对当时独立的三个共和国的占领,要求更多的自主权,直至脱离苏联。1989年8月23日,这三国利用苏德条约签订50周年之际,举行了有百万人参加的“波罗的海之路”的示威活动,示威者手拉手组成了连接三国主要城市,长达650公里的人链,表脱离苏联而独立的决心,煽动起十分激烈的民族主义情绪。波罗的海地区民族主义运动的特点是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而且三国协调行动、步调一致,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政治运动。不过斗争的方式与前述纳卡问题不同,没有发生武装冲突,而是以集会、示威、游行、立法等和平途径为主。
                          二
      任何一个多民族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民族问题,而只有当这些问题尖锐激化到无法解决的地步才会危及社会的稳定甚至国家的统一。苏联也不例外。那么,是什么原因使苏联民族问题激化并进而导致了联盟的解体?不少学者认为,其源盖出于戈尔巴乔夫推行错误的改革和国际反动势力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笔者认为,比较而言,下列因素更为重要。
      (一)背离联邦制原则,实行高度中央集权制,加深了各共和国与联盟中央的矛盾。苏联的国家体制采用以民族为特征的联邦制。1922年12月30日苏联成立时由俄罗斯联邦、南高加索联邦、乌克兰、白俄罗斯4个苏维埃民族共和国组成,这4个加盟共和国是以一个主体民族的名称来命名的。1924~1940年,苏联发展成为16个加盟共和国,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1991年苏联解体时是由俄罗斯联邦、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乌兹别克、吉尔吉斯、塔吉克、土库曼、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摩尔多瓦、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15个加盟共和国组成。这15个加盟共和国的国名也都是以一个主体民族的名称来命名的。苏维埃联邦制是列宁的一大创造。十月革命前,列宁一直坚持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应建立民主集中的单一制国家,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采用联邦制是历史的倒退,因而反对建立联邦制国家。十月革命胜利后,由于国内外出现十分尖锐和复杂的形势,列宁改变了原来的主张,转而认为建立各苏维埃共和国联合统一的联邦制国家是适宜的。因为列宁看到,在俄国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过程中,被压迫民族表现出独立自主的强烈愿望,建立了各自独立的苏维埃共和国。在此情况下,若再坚持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共和国就易使少数民族产生误解和不信任,加之协约国为扼杀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进行了联合武装干涉,如不建立各民族联合统一的联邦制国家,就有被敌人各个击破的危险。需要指出的是,在实行联邦制的条件下,列宁还特别强调两点:其一,为体现社会主义民族平等,各苏维埃共和国应以完全平等的主权国家自愿联合组成苏维埃共和国联盟,各共和国实行民族自决,有加入和退出联盟的权利。其二,联邦制是向民主集中的单一制国家的过渡形式。但从斯大林开始的苏联领导人却片面理解列宁的联邦制思想,把建立联邦制国家看成仅仅是为解决当时复杂民族问题的权宜之计,利用列宁关于联邦制是向集中制过渡形式的观点作为实行中央高度集权体制的依据,从而背离了联邦制原则。从表面上看,1924年、1936年和1977年的苏联宪法均重申了苏联成立宣言和联盟条约的精神,明确规定苏联是各主权苏维埃民族共和国的联盟,苏联保护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国家地位,加盟共和国独立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利(典型的是联合国成立时,乌克兰、白俄罗斯也作为联合国的创始国,并且长时间在联合国派有外交代表),并可以自由退出苏联。这种双重主权国家的规定,在世界上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中是独一无二的,似乎苏联加盟共和国的权限很大。而实际上,从1922年至20世纪80年代末,没有一个加盟共和国可以自由退出苏联,而加入苏联的共和国也不全是自愿的,如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三国以及完整的乌克兰、白俄罗斯和摩尔达维亚三国加入苏联就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至于宪法赋予加盟共和国所享有的独立行使经济、财政、内务、司法、文化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检查监督和民族事务等方面的权利,也几乎是有名无实的。因为,列宁去世后,斯大林违背了列宁坚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逐步加强了个人集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