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可往营致,因言市舶之利……上令[原文作“命”]监察御史杨范臣与胡人偕往求之,范臣从容奏曰:陛下前年焚珠玉、锦绣,示不复用。今所求者何以异于所焚者乎!彼市舶与商贾争利,殆非王者之礼[原文作“体”]……此特胡人眩惑求媚,无益圣德,窃恐非陛下之意,愿熟思之。上遽自引咎,慰谕而罢之。’从这个记载可以看到,当胡人向玄宗说市舶之利、玄宗决定前往营致时,是派监察御史与胡人一同前往的,而不是派‘市舶使’前去办理的,这说明当时并无常设的市舶使,更无常驻于广州之市舶机构。此其一。这个时期唐朝统治集团对于南海市舶之利的认识还处于不成熟阶段,还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认为‘市舶与商贾争利,殆非王者之礼’,把市舶与奢侈腐败联系在一起。加以玄宗即位日浅,还在提倡廉朴而不尚侈糜。在这种政治环境中也还不可能在广州设立市舶机构。此其二。”(《汉唐外交制度史》,第516-517页)今按:在黎虎先生的引文中省略了两句关键的文字,在“因言市舶之利”下省略了“又欲往师子国求灵药及善医之妪,置之宫掖”;在“殆非王者之体”下省略了“胡药之性,中国多不能知;况于胡妪,岂宜置之宫掖!夫御史,天子耳目之官,必有军国大事,臣虽触冒炎瘴,死不敢辞”。从省略的文字中可知,玄宗是命杨范臣与胡人前往海南(胡注云:谓林邑、扶南、真腊诸国)及师子国求取珠宝、灵药及胡妪,此“市舶”者,专指前往海外市取诸物言,与广州市舶使无涉。杨范臣的议论也是专就派遣他前往海外营致诸物而发,认为此非“军国大事”,不值得天子耳目之官去触冒炎瘴,与提倡廉朴的政治环境无关。仅凭本段资料似不足以否定开元二年前已设立市舶使的成说。
[141]以上诸书记载略有异同,请参见《册府元龟》卷五四六“谏诤部·直谏”,第7册,第6547-6548页;《唐会要》卷六二“谏诤”,中册,第1078页;《新唐书》卷一一二《柳泽传》,第13册,第4176页;《旧唐书》卷八《玄宗纪》,第1册,第174页。“市舶使”与“监选使”,《唐会要》作“市舶司”、“监选司”;“右威卫中郎将”,《册府元龟》作“右卫威中郎将”。
[142]“波斯僧及烈”,即见于《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及《册府元龟》之景教僧及烈(Gabriel),参见《蒲寿庚考》引海勒(Heller)《西安府景教碑》;阿·克·穆尔著,郝镇华译《一五五○年前的中国基督教史》(中华书局,1984年),第二章,第55页,注[14];朱谦之《中国景教──中国古代基督教研究》(东方出版社,1993年),第160页。
[143]于肃“内给事谏议大夫韦公神道碑”,《文苑英华》卷九三一,第6册,第4897页。
[144]参《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第6册,第1872页。
[145]上文周庆立担任市舶使时任左威卫中郎将,较宦官任市舶使者官阶为高。
[146]《文苑英华》卷六一三,第4册,第3180页“进岭南馆王市舶使院图表”称,波斯、古罗本二国舶到来之后,市舶使“奉宣皇化,临而存之,除供进备物之外,并任蕃商列肆而市,交通夷夏,富庶干人,公私之间,一无所阙”,也表明市舶使主要职责是“供进备物”。
[147]参见《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册,第274页;《旧唐书》卷一三八《韦伦传》,第12册,第3781页;豆卢诜“岭南节度判官宗公(羲仲)神道碑”,《文苑英华》卷九二七,第6册,第4882-4883页。
[148]原文载《文苑英华》卷六一三,第4册,第3180页。《全唐文》卷五一五,第6册,第5235页亦收此文,但由于《文苑英华》前有王虔休(德宗时人)“修进继天诞圣乐表”,而误将此文置于虔休名下,文章题目也误作“进岭南王馆市舶使院图表”。论者或据此置于德宗时,误。又,海阳为唐潮州治所,此云“海阳旧馆”,未明其意,或者是指潮州设在广州的派出机构旧址。此存疑。
[149]韩愈“唐正议大夫尚书左丞孔公墓志铭”,《韩昌黎全集》卷三三,第415-417页。
[150]《唐会要》卷六六“少府监”,中册,第1156页。
[151]《旧唐书》卷一七七《卢钧传》,第14册,第4591-4592页。
[152]《文苑英华》卷九一五,第6册,第4817-4818页
[153]参见《汉唐外交制度史》,“市舶使与押蕃舶使”,第516-525页。
[154]本表主要参照《日中文化交流史》第63-72页“遣唐使一览表”制成。另请参考森克己《遣唐使》(至文堂,1966年);武安隆编著《遣唐使》(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2-34页;《七海扬帆》,第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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