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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朝州县制度中的“道”“路”问题探研

时间:2009-7-24 13:48:4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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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朝在州县之上所设理财机构,最初置于治理渤海人的东丹国。东丹国虽然名义上是契丹属国,置有中央机构,但是从一开始契丹统治者就把它作为一个过渡政权。东丹王南奔后,设置东京留守,尽管仍保留了中台省,东丹国已不复存在;随着渤海旧地上宫属州县、头下军州的划拨、创设,东京留守的管辖范围大为缩小;一些直属朝廷的州升置节镇州,还有一些新建的节镇州,也不再隶属东京留守司。而代表中央政府统领辽东地区各类州县财赋事务的理财机构却保留下来,称东京户部司。辽朝取得幽、云汉地后,在南京设置三司,主管幽、云汉地、可能包括先入契丹的平、营州的财赋事务。当时各州可能置有钱帛库,掌出纳。[34]由于汉地辽阔,经济发达且结构复杂,又属辽朝财源重地,理财事务繁剧,遂在圣宗开泰三年(1014)于南京、奉圣、平、蔚、云、应、朔等方州分别置转运使(《辽史》本纪)。但山西诸方州分别置转运使,不便于本地区财赋的调剂,可能影响到边防军需供应,不久又撤并方州转运司,设置山西路都转运司(1044年云州升置西京后称西京都转运司,简称转运司)。南京转运司不久仍称三司,平州则改称钱帛司。名称的不同除了表示路分的不同外,可能还有官衙品秩的区别,如三司的品秩高于钱帛司,而其职掌则并无区别。上京盐铁司的设置当晚于东京、南京计司,上表王正所任盐铁判官未必就是上京盐铁司之属官。上京盐铁司、中京度支司有可能是同一时期设置的,约在中京建成后不久所建。时值圣宗在位的中后期,经过景宗、圣宗以来数十年的经营,上京、中京地区农耕定居人口得到较快增长;生产关系、社会结构不断调整,不少官、私奴隶(宫户、驱口)摆脱奴籍,大量的宫分户、头下户被编置到朝廷直属州县或隶宫州县,并设置了许多新的州县。两京地区州县理财事务日益繁重,遂有增置路级计司之必要。辽西、长春两个钱帛司建置的时间当相差不远。至此,到辽兴宗统治的晚期,辽朝的8个理财路最后形成了。

三司使、转运使等都是中唐以来出现的主管财政收支的使职。五代时期,三司终于取代户部成为中央最高理财机构,北宋因之。三司由盐铁、户部、度支部(司)组成。转运使至宋初演变为“经度一路财赋”[35]的地方理财机构。辽朝初创,曾设汉儿司主管州县及不同隶属的汉人的事务。领有渤海旧地和幽云汉地后,仿照五代制度,分别设置盐铁司、三司使司掌管财政。辽世宗时期确立了南北两面官制度,南枢密院成为主管州县及汉、渤海宫分人事务的最高机构,下设5房,其中户房分管财政。圣宗、兴宗时期州县理财路分屡有分合,最终确定为8路。各路理财机构直接向南枢密院户房负责,名称虽殊,职权无异。辽代的路制与宋代有所不同,如果说宋代的路堪称诸监司并立的复式政区的话[36],辽代的路尚难构成一级政区,它始终只是一个财务督理区。辽代的府、节镇州始终是真正的高层政区。

8个财赋路统一掌管各类州县的财赋事务。朝廷直属州县自不必说,前揭《契丹官仪》载中京路之宜、霸州,东京路之辽西、川、锦州,上京路之饶州,均属隶宫州县。头下军州,“官位九品之下及井邑商贾之家,征税各归头下;唯酒税课纳上京盐铁司。”[37]其赋税征收、赋税在头下和朝廷的分配当是由各路计司监管的。南京、平州二财赋路的理财区域与南京留守司、平州节度使的行政区划是一致的,西京路转运司负责山后诸府州的理财事务,而其他5路所辖州县我们已难知其详。辽西路的治所可能是兴中府。据《辽史·天祚皇帝本纪》:天庆八年(1118)金主要求辽朝割让“上、中京、兴中府三路州县”,联系前此要求割让辽东、长春两路,这里的三路似也指理财路,兴中府路盖以治所称之。

    辽代各路计司、计使的职责,一言以概之,“掌经度一路财赋”,与宋代转运司、转运使的理财职责基本一致。由于现存史料十分稀缺,我们已不可能了解辽代各路计使理财的细节,只能窥其大概。首先是掌出纳,征赋纳课以足上供,并掌管本路官仓与经费,督理府州经费 。邓中举知盐铁使时,“凡出纳供拟必济”(《墓志》),道出了他的职责所在。“南京岁纳三司盐铁钱折绢,大同岁纳三司税钱折粟。”[38]辽东地区“自神册来附,未有榷酤盐麴之法,关市之征亦甚宽弛。(户部使)冯延休、韩绍勋相继以燕地平山之法绳之,民不堪命。”[39]可见举凡盐铁、酒麴、关市商税、田赋钱帛均属各路计司征管之列。府州县将赋税层层汇总到各路计司,再分配上供与留用之数。大的盐场、坑冶、关市可能由各路计司直接管领。据《辽史·食货志》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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