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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卜辞中“叀”与“隹”用法之异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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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9:4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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叀”而不及“隹”,实际上,“叀”与“隹”都有这种功能,只不过“叀”表示肯定强调,而“隹”则既表示否定又表示肯定强调的不同罢了(详下)。
今人张玉金先生对“叀”字作了详赡的研究,一一考察了“叀”在卜辞句中的分布,认为“叀”后的词语是兴趣中心之所在,也是心理重音之所在;甲骨卜辞中的“叀”乃是焦点和新信息的辅助标记;“叀”字的基本语气,应该是一种强调语气,它的基本作用,应是对其后的词语的强调;与“勿”、“弜”对意愿的否定相对,“叀”字是对意愿的肯定,有强烈的肯定语气,不在否定句中出现[25]。张氏的强调性意愿肯定语气与我们所说的强调性肯定推测语气也是一致的。不过由于张氏主张“叀”字不在否定句中出现,所以他在其另一书中把上引的《合集》248反“王占曰:吉。隹甲?不叀丁?”断句为:“王占曰:吉!捷,唯甲;不,叀丁。”并解释道:“大王占测说:吉利!可能是在甲日取胜;否则,或许(也希望)在丁日(取胜)。”[22](P116)从逻辑与语法结构来说,也无不可。但是作为否定词的“不”,其后所否定的对象作省略者,于卜辞少见。至于甲骨卜辞句末的“不”也不是省略所否定的对象而单独成句,而是与“乎”一样的句末语气词。另外,张氏对此辞的解释也嫌牵强,因为甲骨卜辞中的“不”从来不作“否则”讲。 二、“隹”
“隹”字甲骨文字作 或 等形,象鸟类之形。对其的考释不象“叀”那样繁复,故无太大争议。《说文•隹部》:“隹,鸟之短尾总名也,象形。”徐铉注曰:“职追切。”段玉裁注:“短尾名隹,别于长尾名鸟。”近人罗振玉先生考云:“卜辞中语词之惟,唯诺之唯,与短尾之隹同为一字,古金文亦然。”[26]是为达诂确释。吴其昌先生认为:“‘隹’者,在卜辞中虽大部用发语之词……但亦有少数处按考其上下文义,必须以祭名解之乃通。”[17](P273)以“发语之词”替代语词或语气词,已属不妥;以“隹大庚”、“隹妣癸”等为祭祀,以“勿隹”连文并指为祭名,更无从考;故其解不如孙海波先生之论平允,孙氏考云:“《说文》‘隹,鸟之短尾总名也。’卜辞用为语词,孳乳为唯,经典亦以惟以维为之。”[27]
甲骨文中,“隹”字之本义用法(即一种鸟名,或指鸟名总称)少见,如:
20.王田梌,往来亡灾?隻隹百卌八,象二。(合集37153) 21.隻隹二百五十,象一,雉二。(合集41802) 是指分别抓获了148、250只鸟儿。也有学者认为有些“隹”在卜辞中是指地名的,或指为“淮夷”[28],也又认为有些“隹”是指人名[29],兹不赘引。其余“隹”字率皆假借用为语气词。另外,“隹”作为语气词,至晚期也有少量从口作“唯”者,如: 22.其唯女司 劦口 正?(合集38729) 23.非唯,大吉。(合集29696)
而罗振玉先生却认为:“然卜辞中亦有从口之唯,亦仅一见耳。”可见其言不确。也有学者认为,至甲骨文晚期“唯”为语气词专字,而“隹”专指其本义“鸟”,二者始有分化[30]。我们认为这一说法不合实际。晚期卜辞中仍大量以“隹”为语气词,而以“唯”为语气词极其少见;且以“隹”为鸟者虽多见于晚期,但往往跟在“隻”(即獲之古文)后,其为鸟义而不为语气词者,极易分别。 “隹”在卜辞中的用法,要比“叀”灵活的多。它也主要用在卜辞的命辞和占辞之中,可以用在肯定句中,也可以用在否定句中。用在肯定句中,表示一种肯定的推测。如果是对宾语的推测,也有前置宾语的功用。如:
24.戊午卜,殼贞:今者王征土方?王占曰:甲申其有酘吉,其隹甲戌有酘于东。(合集6441) 25.贞:隹帝害我年?贞:不隹帝害我年?(合集10124正) 它也可以用在否定句中,表示一种否定的推测。如: 26.贞:王勿隹土方征?(合集6444) 27.贞:不隹杞祸?(合集7907) “隹”之用于卜辞命辞占辞之肯定句和否定句,可以用句首,如: 28.丙午卜,隹岳害雨?隹河害雨?隹夒害雨?(屯南2438) 29.贞:方征,隹帝令作我祸?(合集39912) 30.戊申卜,殼贞:勿隹王往?(合集6294) 31.贞:隹父乙它?贞:不隹父乙它?(怀特53)&n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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