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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延祐四明志》及《至正四明续志》看元代庆元路的回回人

时间:2009-7-24 13:50:12  来源:不详
思丁、迷只儿。二厅都元帅共十人,四位回回人,他们是阿里、马合马、哈散沙、拜住。同知都元帅共七人,有六位回回人:暗都剌哈蛮、塔里牙赤、黑的儿、忽先、棘哈、忽剌忽儿。副使共十八人,其中四位回回人:爱林、虎臣、沙的、马英。另外有都事十三人,其中回回人暗都剌一位。经历六人,回回人李忽都答儿一位。


至元十四年(1277)宣慰司改为庆元路总管府,元政府派大批蒙古人及色目人为总管府官吏,最高者称达鲁花赤,意为监临官或掌印办事之官,秩正三品。从至元十四年至延祐六年(1319)共有十九人任本路达鲁花赤,其中有十一人为回回人,他们是回回、忽都、哈剌嘚、火赤合儿赤、阿剌红、哈只、马合木、忻都、舍剌甫沙、阿里、三不都。总管共十七人,无回回人任职。以下是同知,共十八人,四位回回人,分别是别都鲁丁、阿里沙、廉明答述丁、忻都。再下为治中,共十九人,回回人仅木薛非、麻合谋两位。最后为府判,共十六人,有哈剌丁、梁阿里、火者吉、哈只、撒答、撒的迷失六位回回人。《续志》中本路总管府自延祐六年至至正二年(1342)共九位达鲁花赤任职,其中六人为回回人。他们是舍剌甫沙、阿里、三不都、阿里牙答思、速剌蛮、阿里沙。舍剌甫沙、阿里及三不都在《四明志》中未注名到任年月,今标出。下为总管,八人中仅苫思丁一人为回回人。以下为同知,六人中有三位回回人:怯来、忽都脱台鲁因、密失哈。
总管府下领录事司,《四明志》及《续志》中载达鲁花赤共十九人,其中有回回人十,分别为抹合马、教化的、撒里、忻都、答丁述(疑为答述丁-笔者)、密纳昔、迈赫磨德、倒剌沙、俺都剌钦、俺都剌发达。录事司下为四县官吏,首先看鄞县:二志共载达鲁花赤二十人,十二位回回人,分别是乌马儿、抹合马、木八剌沙、忻都、剌速蛮、倒剌沙、亦思马因、只纳失里、不只海、完者秃、彻里。沙哈不丁。县尹、县丞、主簿、县尉多为南人,盖处理实际事务用男人较为便利也。故《续志》仅载两位为主簿的回回人:沙的和哈思别。象山县达鲁花赤共十七人,其中有十位回回人:阿散、阿都蛮、阿里、迷黑沙、答失蛮、撒的迷失、暗都剌阿昔思、哈散、萨的弥实、倒剌的牙儿,其他官吏亦多为南人,仅主簿伯都剌、县尉忽都为回回人。慈溪县达鲁花赤共十六人,其中有回回人阿都蛮、教化的、哈散、乌马儿、亦思马因、迭里迷失六位。回回人为县尉者有哈海与忽都台。定海县达鲁花赤共十四人,有回回人四位:马合沙剌、阿的迷实、亦速夫和忻都。县尉有阿杂丁一人是回回人。庆元路另领州二:奉化州和昌国州。至元十五年(1278)以昌国升州,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正月奉化县升县为州。原奉化县有九位达鲁花赤,两位回回人:亦不剌金和别都鲁丁。奉化州共达鲁花赤十七人,其中回回人六位:宝合丁、木八剌、忽都答儿、沙邦、亦黑迷失不花、忽林沙。同知十五人中有两位回回人:阿里沙和赫德尔。昌国州达鲁花赤共十三人,有八位回回人:答失蛮、阿合马、阿密鲁丁、速鲁蛮、撒都丁、阿哈马、小六失海牙、黑黑。同知八人,有回回三人:阿里、哈速丁、哈散,其余官吏多为南人。另外庆元路还有两个分支机构:浙东海右道肃政廉访司分司及庆元市舶提举司,均治庆元。廉访司分司延祐到元统间但存空行,元统以后或有姓无名或脱前半行,不知何故。回回人仅载至元二年(1336)副使伯笃鲁丁,至元三年佥事老老、至元五年佥事赡思丁,至正元年(1341)佥事赡思丁、佥事忽都,而实际为官的回回人数目当不止此。庆元市舶提举司有提举睦忽彬为回回人,郎中倒剌沙、爱祖丁、忻都三人为回回人。
以上就为至元十二年到至正二年近七十年间元代庆元路所设各级机构内回回人之仕宦概况,除去二志重复及漏载之人,约有一百四十余位回回官吏任职,数目不能算少。这些官吏大都身据要职,为本路及各州县最高长官,这是与元政府的统治政策紧密相关的。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规定:“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9][9]好像回回人不可为达鲁花赤,其实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是有很大的弹性的。
由于元代志书留存甚少,在现存元代方志中记载回回人的更是不多,故而《四明志》及《续志》在保存回回史料方面功不可没。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回回人的宦迹大多不可考,在以上所载回回官吏中最著名的应为至顺二年(1331)以吏部侍郎除守四明,身为庆元路总管而颇有善政的苫思丁。程端礼《庆元路总管沙木斯鼎公去思碑》记之较详。[10][10]文中称其为官“饮冰食檗,始终一致,犀珠磊落,不以动心。”他修筑渠陂、止盗息贼,兴举学校,做了不少有益于人民的好事。“化行民安,如春雨膏物而无其迹”,其挚友许有壬曾有《题苫思丁成之去思碑》,文末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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