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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经济发展:理论、历史与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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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0:2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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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 然而,1984年以后农业制度绩效却出现了逆转,粮食产量连年徘徊,农民对承包的土地失去了热情,甚至出现了撂荒现象。从制度变迁观点来看,改革的产生源于人们的“集体学习”,改革中也伴随着“集体学习”,因此改革与新知识的积累一样,具有收益递减性质。一般地来说,人们的学习与知识积累都是渐进的过程,只有当关于既有制度绩效的信息存量明确表征,既存制度已成为经济绩效的障碍时,人们才会在既有正规规则的边际上引入替代性的非正规规则,随后逐步建立起新的有效率的正规规则,这就是制度边际演进的规律。但是,由于每个时期客观环境与主观认识能力,人们过去认为理性的制度安排也会在日常运转中暴露出其内在不完善性和与外部环境的冲突,因此创新后的制度的经济效应日渐缩小,这实际上是1984年后农地制度面临困境的内在逻辑。 联产承包制收益递减的直接原因在于改革的边际性质。由于农村改革毕竟是在原有的社会经济文化制度背景下进行的边际调整,旧的规则和制度环境对于边际上引入的新制度安排是有抵触的,这种负效应在改革之初还不太明显,但它会日积月累,直到使改革落入收益递减区间。首先,在集体所有制框架内,尽管农户在承包期内享有土地所有权和剩余索取权,但他们无法排斥各个层次“所有权的代理人”随意参与分享收益,这就严重挫伤了农户生产积极性。其次,由于土地承包上不计人力资本素质,一律按人口(或劳动力)均分,这就要求随着农村人口的膨胀,不断调整土地分配格局,这不仅增加了实施成本,而且使土地经营越来越偏离有效使用稀缺土地的现实需要。最后,在整个经济制度尚未全面改革的背景下,农村改革的单刀突进自然是风险较大的。由于农村财政税收仍沿用旧体系,农村生产资料和产品市场不成熟,农民收益仍然遭到明税、“暗税”的侵蚀,以致在农业与工商业间比较利益相差很大,诱使农民弃农从工、从商,农业生产陷于困境。 现实表明,要使农业经济走出低谷,需要进行新的制度创新。近年来一些地区的农民通过在联产承包制下的“集体学习”,已作出了新的尝试。一种创新是引入土地转让机制,藉以克服土地平均分配的不足;另一种制度创新是形成“两田制”,把土地分成口粮田和责任田两部分,前者仍按人口分配,后者实行招标经营,改土地要素的平均分配为土地收入的平均分配,在维持必要的土地耕种面积基础上,提高土地利用率;还有一种创新是建立健全农业双层经营体制,集体经营层次提供农业基础设施、要素供给和产品销售等服务,以扩大交易规模,降低交易成本,使农户在家庭经营层次上广泛地分享外部规模经济。这些制度创新不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得到了正在改革的制度环境的支持,因而已经带来了农村复耕率提高、生产率回升等农业发展效应。 透过中国农地制度创新与农业发展的沿革这个有代表性的“试验田”,我们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每一项制度只有在它能够有效地把收益报酬结构与人们经济努力挂钩时,才具有经济激励;并且在它能把人们的努力集中到生产性活动中去时,才能带来好的经济绩效。 第二,人们的集体学习和对既有制度运作绩效的知识积累是诱致性制度创新的深层原因。人们在既有制度最不利于经济发展的环节上作出突破,同时适当保留既有制度规则,以减少制度创新的阻力和成本,因此,边际改革是富有实效的制度创新路径。 第三,制度创新与集体学习过程一样,具有收益递减性质。这是由于人们的知识需要时间积累,制度绩效也需要一段时期的运作才会显现出来。因此,要推动经济不断发展,就得找出创新后的制度收益下降的根源,在集体学习中诱致新的制度创新。也就是说,改革不是一劳永逸的,改革必须首先是不断学习与创新的过程,然后才会是不断推进经济发展的过程。
注释:
〔1〕参见艾林·杨《收益递增与经济进步》, 载《经济学杂志》1928年12月号。  上一页 [1] [2] [3]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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