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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史论结合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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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0:3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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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时候,有几位史学家就史论结合问题对史学界的一些不良倾向提出批评,引起了史学界普遍的注意。读过他们的文章以后,觉得有些意见很中肯,发人深省,但也有些意见值得进一步商榷。 史与论的关系,如果从广泛的意义上去理解,也可以说是材料和观点的关系。但一般说来,这并不是史学界的问题所在。目前史学界所谓的史论关系问题,其实还是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对待史料这个老问题。虽说是老问题,却很重要,并且现在显然还没有完全解决。因此,我认为对这个问题进一步地讨论一下是有好处的。 .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是正确研究和阐明历史发展的指南。二者之间的关系本来是很清楚的,为什么在我们一些同志中间竟会成为问题呢?我认为这里涉及了一个如何认识历史科学的根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不同于历史唯物主义,有些同志有时容易忽视这一点。历史唯物主义主要是阐明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历史科学固然也要探索各个国家和民族之间历史发展的“共性”,但也要了解它们各自的“个性”,并且只有通过对各种“个性”的深入研究,才能达到对“共性”的具体和充分的阐明。因此,历史唯物主义需要抽象为一些原理和概念,而历史科学则应当通过具体生动的历史事实来叙述。在历史研究中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原则是完全必要的,可是如果不结合特定对象的具体情况 进行具体分析,那末这些原理原则就只能是一些抽象的社会学的公式而已。而我们如果不能通过历史研究使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规律具体化,也就谈不到真正掌握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近几年来,史学界学习理论的空气有所加强,这是很可喜的现象。但是在有些同志身上,确实也存在一种脱离历史实际的倾向。他们满足于用一般化、公式化的社会学图式来代替具体生动、丰富多彩的历史现象,结果既损害了历史科学的健康发展,又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庸俗化。 有一个时期,史学界流行过“以论带史”的提法.这个提法本来的用意可能是要强调马克思主义对于指导历史研究的重要性,但是它对史与论关系的表述是片面的。“论”怎样带“史”呢?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和概念出发,用它们来贴标签似地解释具体的历史事实吗?当历史事实和一般规律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时,又怎么办呢?很显然,这个提法容易导致一种错误的研究方法,即“不是从对象本身去认识,而是从对象的概念中逻辑地推论出来”①。一些人从“以论带史”走向了“以论代史”,并不是偶然的。 历史不能离开一定的个人、集团、阶级、民族和国家的活动。对于历史工作者说来,除了要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外,还需要占有足够的史料。没有后者,前者也就无用武之地。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的唯物史观,但是他们从来“不是以空论家的姿态,手中拿了一套现成的新原理向世界喝道:真理在这里,向它跪拜吧!”②他们经常强调,“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合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③。 经典作家在自己的研究工作中,都非常重视材料的占有。马克思为了写作《资本论》,阅读过一千五百多种书籍,并且作了摘要。他在《给魏德迈尔的信》中嘲笑道,只有那些认为知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民主派的傻瓜们”,才不需要在材料工作方面作辛勤的努力。列宁写作《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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