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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拓荒与奠基

时间:2009-7-24 13:51:00  来源:不详
伐前后史学研究取向中‘史料的广泛扩充’与‘不看二十四史’并存这一诡论性现象”,撰文进行过详细的探讨,并指出至陈寅恪“隋唐两论”出版,始“提示着当年在史料尽量扩充的同时,似已出现逐渐向常见史料回归的现象”(见罗志田《史料的尽量扩充与不看二十四史——民国新史学的一个诡论现象》,载《历史研究》2000年第4期)。所谓“隋唐两论”,即陈氏的两部史论《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其中前者出版于1940年,后者出版于1941年,而陶希圣提出要读二十四史、治史要以二十四史为基础的时间是在1934年12月,即早于罗志田所说的“逐渐向常见史料回归”现象的出现达六七年之久。

 

在陶希圣看来,方法就好比设计的图案画,材料就好比是成型的房子,其中“做房子必须要图案画,但图案画并不就是房子”。所以陶希圣指出:“方法是史学所必须,方法不就是历史。观念中的方法,必须从历史现象里再产生出来,才是正确的方法。”“专去搜集史料的工作,容易引入到实证主义那里去,必须严守历史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去做才行。”[3](P201)对于陶希圣的这种观点,吕振羽特写信表示赞许说:“我认为您把方法论的探讨与史料的搜集作为均等的重要的意见,是完全正确而必要的。”[3](P329)可以说,陶希圣在《食货》中始终在强调理论方法的重要性。其中在王瑛《研究中国经济史之方法的商榷》后面的按语中,陶希圣就又一次强调:“我的意思是这样:没有方法的劳作,和没有劳作的方法,一样是无用的。没有方法的劳作,所得到的只是史料的排列。没有劳作的方法,只是哲学或公式罢了。我很愿意有人时时提醒大家‘严守方法’。不过我不愿意大家只以方法自足。方法也须从观念里面走到历史现象里去,把历史的合法则性指出来,才算得是真确的方法。”[3](P164)

在强调理论方法的重要意义的同时,陶希圣并不主张把理论方法神圣化,不主张用理论阐释代替具体的历史研究。他认为理论方法只能指导我们研究历史,但并不能代替历史研究本身。因为“世间还没有人创一个神妙的方法,使我们一朝得到这个方法之后,万年的万事皆通。因为人不是神,所以任何伟大的理论家,只能指示我们一个观察事物的眼光,解释事物的见地,批评事物的立场。任何伟大的理论家不能如《创世记》所说的那样,替我们创造历史的事实。”即“理论和方法只能使我们用来研究历史,并不能代替历史的本身”[3](P505)。更何况时代在发展,人们的认识也在发展,因此历史材料也需要不断地以新的时代的眼光,以新的理论和方法予以新的解释,因为“历史家并不把全部社会现象都写下留给我们。他用他的哲学剪裁史实,用他的社会描摹前代,缀成他的著作。”“我们的眼光所要发见的史实,是与他的哲学所存留的史实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必须本于我们的眼光去重新的发见”,重新地解释[17](P41)。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当时的陶希圣,对于史料和理论方法的关系已看得相当透彻,也相当辩证。在分析与批判的历史哲学以及哲学诠释学发展的今天,人们对于历史认识中主、客体互动的关系,对于历史认识主体“先见”(prejudice或Voru- rteil)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对这些“先见”限度的把握等认识问题的理论探讨,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而以这些新的理论反观陶希圣对于史料与理论方法之关系的相关论述,尽管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属于非理论自觉的粗糙的论述,但在当时中国的史学界仍然应说是具有理论贡献的。

与陶希圣会通史料发掘与理论阐释的史学认识有关,《食货》在刊登大量资料性研究的同时,十分重视刊登有关理论和方法的讨论文章,先后刊载了讨论经济史研究理论方法的文章29篇,有关社会形态理论和欧洲社会经济发展的文章30篇,合计59篇,占文章总数的1/5以上。此外,《食货》还选译了不少西方和日本的经济史名著,甚至出版“经济史理论与方法专号”。其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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