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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感应与宋高宗、秦桧“饰太平于一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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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2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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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仲昌妻一产三男,缘本人姓同国号,其妻产子之日,适值天申节(宋高宗 生日),实足昭皇帝绍隆景命,子孙众多之祥。”宋高宗下“诏付史馆”。具有讽刺意味 者,尽管出现祥瑞不一而足,但宋高宗的后宫到底还是生不出一个子女。 据《宋史》卷63《五行志》说,直到秦桧病死的当年,“太室楹生芝九茎,秦桧帅 百官观之”。“桧孙礼部侍郎埙请以黎州甘露降草木,道州连理木,镇江府瑞瓜,南安军 瑞莲,严、信州瑞芝,悉图之旗”。等秦桧死后,宋高宗似乎也多少感叹祥瑞无用,他说: “比年四方奏瑞,文饰取悦,若信州林机奏秦桧父祠堂生芝,佞谀尤甚。”属于秦桧家的 祥瑞就更使他反感。 第三是瞒报灾情、疫情、兵变等。据陆游《剑南诗稿》卷45《追感往事》诗注,宋 高宗行宫中称秦桧为“太平翁翁”,“翁翁”宋时含有祖父或尊长之意。既然当上太平翁 翁,自然尤其忌讳有不太平的事。因为按照天人感应之说,此类情况当然都是人间失政的 反映和表现。 《宋会要》瑞异2之11载,绍兴十五年(公元1145)四月三日夜,“有星见东 北方,如彗”,宋高宗次日对秦桧等人说:“彗星见,朕甚惧焉,卿等可图所以消弭之道。” 秦桧只能奏“太宗、真宗朝尝缘彗星,疏决狱囚等事”。宋高宗说:“可且降诏,以四事 为主,避殿减膳,宽民力,恤滞狱,庶几应天以实,不以文也。”由于彗星在天,秦桧就 无法隐瞒,而足以使宋高宗“惧”,这当然是天人感应学说的效力。 《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说,当时“严、衢、信、处、婺、建等州 皆大水,士民溺死数万,桧隐而不奏。有闻言者,必罪之”。发生水灾,依据自汉代以来 的解释,是五行中的水失其性,如天子不用有德者等,就要闹水灾,因此秦桧就十分忌讳 报灾。据《庆元条法事类》卷4所载南宋法令:“诸水旱,监司、帅守奏闻不实或隐蔽者, 并以违制论。”显然,秦桧忌讳水灾,不仅是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反而施展淫威,要加 罪于报灾情、说实话的官员。 另据《宋史》卷62《五行志》载,绍兴“十六年(公元1146)夏,行都疫”。 但《宋会要》食货59之31的类似记载则说,秦桧的尚书省言:“方此盛暑,虑有疾病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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