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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明代的马政

时间:2009-7-24 13:51:21  来源:不详
生长有限,以有限之丁养无穷之驹,民困何由而苏?请今定种马之额,不复增添,驹存其高壮者以备岁用。其不堪者变卖价银贮之太仆寺以他用。如有物故,今补足,过赦不免。是可为久远之计。” [37]

次改征折色。解送马匹,令民劳苦万状。为苏解民困,政府不得部分改征折色。嘉靖二十三年正月,兵部复太仆寺言:“备用马匹惟山东沂郯暂许改折,南京太仆寺所隶者征本色三分计三千七百五十匹……”上从其议。 [38] 嘉靖四十五年,从御史议,“保定等府被灾,其起表马宜以差减,征折色,每马折价八两解部以苏民困。” [39] 隆庆二年5月,太常寺少卿武金提出变卖种马之议,“乞命兵部验计每年应解之马若干,某事若干,某州县若干,俱照原数买马,按季查解,……令各州县取前所养无用之种马尽变卖以输兵部。”穆宗独可此议,最终兵部议定变卖种马一半,每马价银十两,征收草料银二两。 [40] 由本色到折色也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因为征本色是祖制,改折是新制。嘉靖四十年正月,巡按直隶御史罗复以平马价“请以江南江北马匹尽折准改折每匹马征银24两。”而兵部认为“本色马匹资祖宗旧制,不宜尽折,当令如故解表,其近准暂折者方许征银解部。”结果仍从兵部。[41]

又定寄养马之额。与改征折色同时,确定寄养马数。嘉靖四十五年议准寄养马大约总计止三万匹,此外不许多表。 [42]

后变卖种马。马政无论于官于民,皆是困境。摆脱困境就得放弃民养官马。终于在万历九年奏准将存留种马尽行变卖,上等马价无过八两,下等五两,卖完解部,发太仆寺专备马,不得别项支用,每马岁征草料银一两,各府州县类总解。 [43]

在官民两疲的情况下,政府不得不更张明初强加在人民身上的义务。其实,明代马政问题并非只有民间孳牧一途。据王崇古记载,当时一匹上等蒙古马只用银八两,中等七两、下等六两, [44] 而民间一马折价二十四两。可见易马成本要低得多。朱元璋也认为因马疲民非善政,“国以民为本,若国因马而疲民,非善政也。” [45] 问题在于要改变义务趋向的行政习惯。事实上,走出役民趋向的误区,政府与人民皆得自由。

[1] 《明太祖集·太仆寺卿诰》,黄山书社,1991年。

[2] 《明太祖实录》卷97。

[3] 《明太祖实录》卷111。

[4] 《明太宗实录》卷15。

[5] [明]杨时齐《皇朝马政记》。

[6] [明]杨时齐《皇朝马政记》卷2《种马》。

[7] [明]杨时齐《皇朝马政记》卷3《表马》。

[8] [明]杨时齐《皇朝马政记》卷4《寄养马》。

[9] [明]杨时齐《皇朝马政记》卷3《马户》。

[10] [明]杨时齐《皇朝马政记》卷3《马户》。

[11] 《明穆宗实录》卷20。

[12] 《明太祖实录》卷79。

[13] 《明经世文编》卷81徐恪《宽民力以修马政疏》。

[14] 嘉靖《海州志》卷3。

[15] [明]杨时齐《皇朝马政记》卷1《马户》。

[16] [明]杨时齐《皇朝马政记》卷2《种马》。

[17] 《明孝宗实录》卷28。

[18] [明]杨时齐《皇朝马政记》卷2《种马》。

[19] 《明经世文编》卷111王琼《为议处马政大纲兴革官民利病事》。

[20] [明]杨时齐《皇朝马政记》卷1《马户》。

[21] 《明经世文编》卷297翁大立《革种马以助军需以祛民害疏》。

[22] 《明世宗实录》卷29。

[23] 《明世宗实录》卷291。

[24] 《明世宗实录》卷492。

[25] [明]杨时齐《皇朝马政记》卷2。

[26] 《明经世文编》卷195张衮《题为酌处时宜以期修马政》。

[27] 《明孝宗实录》卷37。

[28] 《明世宗实录》卷124。

[29] 《宪宗实录》卷202。

[30] 《明世宗实录》卷28。

[31] [明]杨时齐《皇朝马政记》卷1《马户》。

[32] [明]杨时齐《皇朝马政记》卷3《表马》。

[33] 《明世宗实录》卷415。

[34] 《明穆宗实录》卷42。

[35] 《明宪宗实录》卷275。

[36] 《明世宗实录》卷62。

[37] 《明孝宗实录》卷78。

[38] 《明世宗实录》卷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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