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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滥伐森林对海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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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4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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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不有”[4](卷10《直隶一》)。明永乐初,建遵化铁冶厂,“采樵烧炭,则蓟州(今蓟县)、遵化、丰润、玉田、滦州、迁安”[7](卷82《食货记》),说明这些地方林木茂盛,足可供当时铁厂的燃料需用。所有这些虽是不系统的记载,但也足以反映明初海河流域山林的面貌,说明海河流域山区仍然保持着较好的森林环境,生长着大片的森林。 二 明中叶以后,海河流域山林遭到毁灭性的破坏。虽然前后原因互异,但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元、明、清建都北京,皇城的大规模建设也是破坏山林的重要原因。自永乐改建北京,宫殿、皇陵及王府官邸等工程次第兴建,工程浩繁,耗资巨万。营建工程所用木材,固然多采之四川、湖广、江浙南方诸省,但取给太行、恒山林区的成材大木也所在不少。如正统初修正阳门城楼,就曾发数千军卒,“令于蔚州、保安(今涿鹿县)等处山厂采木,编筏自浑河运至贮小屯厂”[8](卷43)。嘉靖中修建朝门午楼,又下令于“山西、真定采松木”[9](卷190)。成化以后,京城风俗日奢,官民之家争起第宅,引起材木价格上涨,拥有大宗资本的木商一时应运而生,“大同、宣府规利之徒,官员之家,专贩筏木”,以牟取暴利。这些木商“往往雇觅彼处军民,纠众人山,将应禁树木任意割伐”,然后运贩京城,“一年之间, 岂止百十余万”[1](卷63《为禁伐边山林木以资保障事疏》)。五台山在明代是林木茂盛的风景胜地,永乐之后,人山伐木者“千百成群,蔽山罗野,斧斤为雨,喊声震山”,“川木既尽,又入谷中”,致使五台山林木也被“砍伐殆尽,所存百之一耳”[10](卷5《侍郎高胡二君禁砍伐传》)。到万历年间,五台山已是一片秃山光岭了。继官方采伐之后,又经过私人的采伐、盗伐,凡是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山林基本上扫荡一空。 明清为供应内廷柴炭使太行山森林遭到了摧毁性破坏。烧炭是供应内府及民间生活的需用,无须巨木,也不择树类,但采伐数量巨大,范围主要在北京附近山区,故地处京畿之地的海河流域山区林木首被其难。永乐定都北京后,皇家所用的柴炭初“则于白羊口(明属昌平州)、黄花镇、红螺山(均属今怀柔县)等处采办”[7](卷72《职官志》)。宣德四年置易州山厂,“专烧薪炭供应内府”。到景泰元年,因易州山厂“取用已久,材木既尽,乃命移厂于真定府平山、灵寿等处采之”[8](卷188)。景泰七年,“仍移山场于易州”。山厂初建时所出柴炭数额,史书没有留下记录,据《明会典》卷二○五记载:天顺八年岁办柴炭430余万斤,成化元年650余万斤,三年增至1740余万斤。成化三年的岁办数额,等于天顺八年的4倍。此后岁办数额虽无系统记载,但总趋势有增无减是肯定的。如成化二十年时,惜薪司柴炭岁例2400万斤,光禄寺1300余万斤,合计达到了3700万斤。山厂岁纳柴炭年增一年,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宫中内监的不断增加。明代初期,内监数目还不多,成化年间已增至一万余人,及至明亡时,“宫女至九千人,内监至十万人”,人愈众用柴益多,故“宫中用马口柴、红螺炭,以数千万斤计”[11](卷39《国用一》)。除岁办之外,每逢营建宫室或其他工程,临时性的派办也复不少。岁办之外有派办,岁办、派办之外更有加耗,因此,每年上解的柴炭要多达上亿斤[12](p66)。据研究,易州山厂每年上解木炭需用木材10—12万立方米,消耗森林1300—1600公顷[13](p16)。自永乐迁都北京至明亡的223年中,仅宫中总计要烧掉2200—2700万立方米木材,消耗森林29—36万公顷。如果将其他衙门和北京城内的军营、寺庙以及贫民百姓所消耗的木材、木炭都计算在内,那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了。难怪为了满足皇家的需要,“民之执兹役者,岁亿万计”。明代在台基厂只是抬运木柴的人,就有三千之多[9](卷205《工部》)。“第山之生材有限,而民之采取无穷,山麓既尽,取之危崖,危崖既尽,取之虎穴矣”[14](卷2《舆地·物产》)。由于过度的采伐,以致太行山林木“日稀”。至清代,宫廷所用炭材不得不“取之口外地区了”。于此可见,明代烧制木炭对太行山森林破坏的严重程度。 明清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手工业生产的空前发展,各种以木材为燃料的手工业生产部门,如冶铁、冶铜、砖瓦等对木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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