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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食盐业的经营体制

时间:2009-7-24 13:52:12  来源:不详
掌握。
  其三,崇庆二年(1213)至贞yòu@①五年(1217),金廷丧失了山东盐使司所辖大部分产区和销区的控制权。这些地区,或归于蒙古军掌握,或由李全等反金势力占据。
  李全等人,于至宁元年(1213)起兵反金,同时抗击入侵山东的元军。他既同红袄军会合,又一度与宋军协同作战;最终却降于蒙古军。兴定元年,即宋嘉定十二年(1219),金元帅张林以莒、密、登、莱、潍、淄、青、滨、棣、宁海、济南等府州归宋[②⑦]。这些府州中的一部分,旋即又为蒙古军所占有[②⑧]。而张林之"财计",多仰于"六盐场"。李全兄弟为了占有山东盐利,后来又与张林反目。兴定二年(1220),李全取道沧州而归楚州,亦"假盐利以慰赡"其军。他的许多活动,都同控制盐利相关[②⑨]。
  其四,金代晚期实际掌握的盐制,大约主要是解盐。当解州也成为金、蒙双方"必争之地"时,金廷一方面派重兵守护;另一方面,又坚持解盐的固有经营体制,不肯将解盐使司的大权轻易让给地方势力。
  宣宗贞yòu@①年间,蒙军前锋直逼关、陕、平阳,金朝河东南路岌岌可危。这时,从坦曾上书宣宗,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建议。其中包括"令宝昌军节度使从宜规划盐地(池)之利,以实二州(指解、绛二州--郭注)则民受其利,兵可以强矣。"[③⑩],实际上,金末的解盐司,已很难有效地控驭钞引局势。其治所之一,大约也迁往陕州。即使宣宗采纳了从坦的建议,解州及其附近的危局也难以从根本上扭转。不久,河解元帅、权兴宝军节度使赵伟即叛金降元[③①]。几年以后,从潼关逃至陕州的帅臣徒单元典,竟大劫陕州官库,甚至连"盐司牌,亦夺取之"[③②]。
   结语
  金代的盐业经营体制,大致有如下的特点:
  其一,北方海盐生产,普遍实行官营;只有河北平、滦州等个别"干办"情况例外。北方池盐及河东解池盐,亦是如此。官营,是金代盐业生产的主体。
  其二,除个别地区和特殊情况外,很少有象北宋那样大规模和大范围的食盐官运。这一点,将另文专论。
  其三,金代官盐的销售,主要由榷货务、盐司和钞引商人代理。这种钞引盐,在不同的产区和行盐地区有着截然不同的包装规格和计量单位。各行销盐区,不得侵越。至于折博盐法、官卖榷禁、商税盐法或干办盐钱法等,大都是对钞引盐法的某种补充和调剂。
  其四,河北平、滦州与河东太原等地推行的"干办盐钱"法,是金代盐法颇具特色的一种经营体制。这种体制,渊自于五代后周至北宋初的河北两税盐钱法与客户干食盐钱法。它在形式上类似于商税盐法,但另以居民缴纳盐课钱为代价。
  其五,上述情况,常由于私盐的冲击和中央权力的削弱而受到影响。特别是金代晚期的盐业体制,随着中央权力对周边盐区的失控而有所变化。
  注:
  [①]参阅郭正忠主编《中国盐业史》第三章"宋辽夏金盐业"部分。人民出版社即将出版。
  [②][③][④][⑩][①②][①③][①④][①⑥][②②]:《金史·食货志》"尽以中官"之"中",中华书局标点本误改为"申"。
  [⑤]元好问:《遗山集》辅国上将军京兆府推官康公神道碑铭》。
  [⑥]《明太祖实录》洪武13年6月庚申条。参阅注[①]所引第五章"明代盐业"部分。
  [⑦][②③]参阅郭正忠:《宋代盐业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463、418-419、944页。
  [⑧]《徂徕石先生文集》卷8。
  [⑨]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嘉yòu@①4年2月已巳条。
  [①①][①⑦]《金史·曹望之传》。
  [①⑤]《金史·李复亨传》。
  [①⑧]《金史·梁肃传》。
  [①⑨]《金史·海陵纪》。
  [②⑩]《金史·百官志》。
  [②①][②④]《金史·食货志》。
  [②⑤]《关于陕西临潼出土的金代税银的几个问题》。《文物》1975年第8期。
  [②⑥]《四川双流县出土的宋代银铤》,《文物》1984年第7期。
  [②⑦]《宋史·李全传》;《齐东野语》卷9。
  [②⑧]《金史·宣宗纪》。
  [②⑨]《宋史·李全传》。
  [③⑩]《金史·忠义传·从坦》。
  [③①]《金史·哀宗纪》。
  [③②]《金史·徒单元典传》。*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礻加右
   @②原字为土加需
   @③原字为王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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