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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夏之间的走私贸易

时间:2009-7-24 13:52:25  来源:不详
;   ③  曾巩:《隆子集》卷二○《外国·赵保吉传》,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29册,第199页。
    ④  前说见史金波、聂鸿音、白滨译《天盛律令》卷七《敕禁门》,第3页;后说见王天顺主编《西夏天盛律令研究》,甘肃文化出版社1998年版,第8页。
 
总之,西夏的社会经济结构并不完善,农、牧、手工业生产还较落后,商业生产和交换还欠发达。因此,依靠外贸来满足生产生活需求成为必然,在正常的涉外贸易不能满足国内需求的情况下,或者在正常外贸被禁绝的情况下走私就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下面我们再从西夏经济的依赖性以及宋政府对西夏的经济制裁方面进一步探讨走私盛行的原因。西夏经济对宋有极强的依赖性。时人对此多有详说,例如田况就认为:“彼既绝中原赐予,又丧其缘边和市,可坐待其弊也。”司马光对西夏的经济形式给予分析,他认为“西夏所居氐羌旧壤所产者不过羊马毡毯,其国中用之不尽。其势必退其余于他国贸易。其三面皆敌人,鬻之不售,惟中国者羊马毡毯之所输而茶才綵百货之所自来也。故其人如婴儿而中国乳哺之”。因此他认定元昊时期西夏向北宋投降的主要原因在于西夏国内经济贫乏需要与北宋贸易;而元祐元年西夏的乞降其原因也在于“久绝于上国,国中贫乏,使者往来得赐赉之物,且因为商贩也”。而在宋夏交恶时期西夏的经济主要因为走私而得到缓解。这主要因为“近岁法禁疏阔,官吏驰慢,边民与西人交易者,日夕公行,彼西人则频遣使者商贩中国,私则边鄙小民窃相交易。虽不获岁赐之物,公私无乏,所以得偃蹇自肆数年之间,似蒙似慢是不汲汲于事中国,由资用饶足与事中国时无以异故也”。司马光认为最紧要的事情在于严禁边民人等与西夏的走私贸易,这样就可以从经济上控制西夏,做到一劳永逸。他向朝廷建议应设立重法,并严格执行,“犯者必死,无赦本地”。并列举庞籍对走私者处斩、编管妻孥从而禁绝走私的良好效果。①井亮采表达了与司马光同样的用经济手段控制西夏的观点。史载“[绍圣元年]十月二日,殿中侍御史井亮采言:‘西戎仰中国和市以生,操纵在我,所以制其命,边人与之私贸易非便。’诏陕西,河东经略、提刑、转运司申严其禁”②。熙宁二年,文彦博视察西北边防之后,从走私贸易对北宋国防潜在的危害性着眼,建议切实杜绝走私贸易,文彦博指出:“检会累降指挥,沿边诸路经略安抚使严切禁止汉人与西界私相交易、博买,非不丁宁。近闻诸路沿边因循习谷,不切禁止,常有蕃汉私相交易。盖缘官司不遵守条贯明行赏罚,是致全无畏避,及无人发摘告陈。近又闻西界不稔,斛食倍贵,大段将牛羊、青盐等物裹私博斛斗人蕃,不惟资假盗粮,兼妨沿边及时计置收籴军储,今欲再下逐路经略安抚司,依累降指挥施行。”③
——————————————
    ①  《长编》卷三六五,元祐元年二月王戌条,第3374页。
    ②  《宋会要》刑法二之四○,第6515页。
    ③  文彦博:《乞禁汉人与西人私相交易》,载《潞公文集》卷一九,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39册,第696页。
 
 
元朝史学家马端临认为:“唐天宝以后,河西陇右没于吐蕃,大中(唐宣宗年号,公元847—859年)虽复河湟,而名存实亡;流传五代,以及于宋,而河、陇为西夏所居,元昊倔强构逆,兵势甚锐,竭天下之力,不能稍挫其锋;然至绝其岁赐、互市,则不免衣皮食酪,几不能以为国,是以亟亟屈服。盖河西之地,自唐中叶以后,一论异域,顿化为龙荒沙漠之区,无复昔之殷富繁华矣……虽骁悍如元昊,所有土地过于五凉,然不过与诸蕃部落,杂处于旱海不毛之地,兵革之犀利,财货之殷富,俱不能如曩时,是以北事辽,南事宋,仅足以自存。”①抛开民族偏见不论,马氏此论对西夏经济的脆弱性以及西夏经济对北宋经济的依赖性的见解可谓鞭辟人里。
 
北宋朝廷正是认识到西夏经济的脆弱性以及其经济对北宋的依赖性,所以常采取关闭榷场和互市的经济政策迫使西夏就范。例如,嘉祐初,西夏侵耕宋屈野河地,庞籍建议禁绝宋夏之间的走私贸易,进而提出:“‘非绝其互市,则内侵不已。且闻出兀藏讹庞之谋,若互市不通,其国必归罪讹庞。年岁间,然后可与计议。’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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