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内外”之际与“秩序”
内外”之际与“秩序”格
汉魏六朝文学中所见的西
夏代的历史与夏商之际夏
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
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
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
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职业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
汉魏经学变迁与曹魏正朔
最新热门    
 
汉魏之际社会变迁论略(二)

时间:2009-7-24 13:52:40  来源:不详
右”等。在这种情况下,编户齐民中经济上的不平等就必然发展为某种统治和从属的关系。

仲长统说:“汉兴以来,相与同为编户齐民,而以财力相君长者,世无数焉。”这就是说,由于贫富分化和豪民势力的发展,编户虽然依旧,“齐民”已经不“齐”,而且由经济上的不平等关系,发展为政治上的实际不平等关系了。仲长统的话说得很楚,我们决不应该理解为在仲长统生活的那个时代(东汉末年)才出现的情况,其实在这以前人们已经说过类似的话了。例如《淮南子•齐俗训》云:“其为编户齐民无以异,然贫富之相去也,犹人君与仆虏,不足以论(“论”与“伦”通,比也)之。”司马迁也说:“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伯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班固甚至把这种“同列而以财力相君”的现象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 [4]。庶民地主对同为编户齐民的农民所建立的依附关系,以其雄厚的经济实力为基础,同时利用这时在民间流行起来的“宗族”为依托(所以史书上有“强宗豪右”、“豪强大姓”等称呼),并且往往与官府势力相勾结(史书上又有“豪富吏民”之称 [5]和“交通王侯,力过势吏”之说)。在这种“以财力相君长”的格局下,依附性的租佃关系无疑发展起来了。

长孺先生认为依附性佃农出现在东汉末年,主要依据是崔寔的《政论》中对“下户”的描述。兹把《政论》的这段文字迻录于下:

始暴秦隳坏法度,制人之财,既无纲纪,而乃尊奖兼并之人……于是巧猾之萌,遂肆其意,上家累巨亿之赀,斥地侔封君之土,行苞苴以乱执政,养剑客以威黔首,专杀不辜,号无市死之子,生死之奉,多拟人主。故下户跱嶇,无所跱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率妻孥,为之服役。故富者席余而日炽,贫者蹑短而岁踧。历代为虏,犹不赡于衣食。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其所以伤心腐藏,失生人之乐者,盖不可胜陈。 [6]

唐先生认为这些“下户”是依附性佃农,无疑是正确的。“跱”训“立”或“止” [7];“无所跱足”是没有立足之地的意思。这些“下户”当系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正因为如此,才不得不为“上家”服役。这种服役带有严重的依附性质——“奴事富人”、“历代为虏”,不过“下户”仍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所以“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而且是家庭为单位(“躬率妻孥”)而不是以劳动力为单位服役的,所以这不是雇佣关系,而是依附性的租佃关系。崔寔当然是根据他的亲见亲闻来描述“下户”境况的,但他把这种状况溯源到秦代井田制的破坏,也应该是有根据的;我们没有理由断定这样的“下户”只是崔寔生活的时代才出现。作为对编户齐民中的贫困者的称谓,“下户”一词的出现不晚于西汉中期。如史籍记载张汤执法,对豪强很严厉,对“下户羸弱”,却比较宽容;而路舒温则相反,“舞文巧请下户之猾,以动大豪” [8]。“下户”或称“小弱”,或称“小民”,与豪强是相互对立的阶级 [9]。他们中间,不少应该就是豪强的佃户。颜师古注《汉书•食货志》“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就指出这些“耕豪民之田”的就是“下户”——“言下户贫人,自无田而耕豪富家田,十分之中,以五输本田主也。”

宁成的事迹是大家所熟知的,他是巳知汉代地主出租土地最多的一例,很有典型意义,有关记述中包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史称宁成因获罪而逃:

归家(南阳郡穰县,在今河南省邓县境)。称曰:“仕不至二千石,贾不至千万,安可比人乎!”乃贳贷,买陂田千余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数年,会赦。致产数千金,为任侠,持吏长短,出从数十骑。其使民威重于郡守。(《史记•酷吏传》)

所谓“假贫民”,《史记正义》说是“言假借贫民,力营而分其利” [10],就是把土地租赁给农民耕种而收取地租,这应该是比较清楚的。但唐长孺先生根据《汉书•酷吏传》颜注“假,雇赁也”,意指雇农,故认为这条史料不能肯定是否租佃关系 [11]。其实,从史料本身看,它所反映的不可能是一种雇佣关系。因为雇佣的是劳动力,以人计,宁成的“假贫民”却是与“役使数千家”相联系的,只有承佃土地才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如果解释为雇佣,雇佣数千家是匪夷所思的。 [12]所以这种“假”只能是租佃,所谓“假贫民”是把田租给贫民。宁成的千余顷地租与数千家。以1500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