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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之际社会变迁论略(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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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2:4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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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至后二十日止。 可菑麦田。 农产品购销活动:粜大小豆、胡麻。 籴穬、大小麦。 收弊絮及布帛。 日至后,可籴。
六月 农业活动:趣耘锄,毋失时。 可菑麦田。 农产品购销活动:可籴大豆。 籴,小麦。 收缣縳。
七月 农业活动:菑麦田 农产品购销活动:可粜小、大豆。 籴麦。 收缣练。
八月 农业活动:凡种大小麦,得白露节,可种薄田;秋分,种中田;后十日,种美田。唯,早晚无常。 农产品购销活动:及韦履贱好,豫买以备隆冬。 粜种麦。 籴黍。
九月 农业活动:治场圃,涂囷仓,修窦窖,修箪窖。 农产品购销活动:无 十月 农业活动:趣纳禾稼,毋或在野。 农产品购销活动:卖缣帛、弊絮。 籴粟、大小豆、麻子。
十一月 农业活动:籴秔稻、粟、米、小豆、麻子。 农产品购销活动:无
十二月 农业活动:合耦田器,养耕牛,选任田者,以俟农事之起。 农产品购销活动:无
《四民月令》所记农副产品买卖活动的特点是:收获后贱价买进,青黄不接和播种时卖出。例如,二、三月播种时“粜粟、黍、大小豆、麻、麦子”;十月收获后“籴粟、大小豆、麻子”;十一月“籴秔稻、粟、米、小豆、麻子”。四、五六月麦收后“籴穬、大小麦”,直至七月;八月种麦时则“粜种麦”。又如从三月起,天气逐渐暖和,蚕事纺织活动逐渐进入高潮,收买布帛弊絮的活动随即开始,至六、七月,收买缣缚等丝织品;十月天气开始寒冷,故转而“卖缣帛、弊絮”。在这些活动中,除了买(喂马)和韦履(备隆冬)外,均为与直接消费无关的赢利活动。有条件进行这种贱买贵卖活动的,主要显然是有余钱剩米的地主和商人。而这种贱买贵卖活动的对象则是个体小农。因为这些对象必须有独立经济,有可卖者;又必须是处境困顿,不得不卖者。战国以来的农民具备了这种经济上的独立性,同时他们又受官府、地主、商人、高利贷者的层层盘剥,经济常常处于困顿之中,收获后立刻要交租、纳税、还债,不能不贱价卖出农副产品,在播种或青黄不接时,缺乏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又不得不高价买进。这正是战国以来小农经济与市场关系中的最具特征意义的现象,在《管子》一书中已有深刻的论述。《四民月令》的记载表明,当时的农村仍然存在广大的像《管子》所描述的那样的小农阶层,他们的再生产离不开市场和交换。而许多地主和商人,正是利用小农经济的薄弱及其再生产的特点插足其中而渔利的。只有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崔寔的设计才是有意义的。
从东汉末到魏晋南北朝的后期,时间过去了三百多年,上述基本情况仍然没有变化。北魏贾思勰在他的《齐民要术•杂说第三十》中全面转述了崔寔《四民月令》中所载各个月份中的农产品粜籴活动[15] ,并在《四民月令》记述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概括:
凡籴五谷、菜子,皆须初熟日籴,将种时粜,收利必倍。凡冬籴豆谷,至夏秋初雨潦之时粜之,价亦倍矣。盖自然之数。
他又引鲁秋胡曰:“力田不如逢年,丰者尤宜多籴。” 由于要经常进行粜贵籴贱的活动,迫切需要掌握粮食价格变化趋势,因此,自春秋战国之际以来出现不少预测年成丰歉和粮价贵贱的方法。关于这方面的资料,《齐民要术》多所引述[16] 。总之,贾思勰认为崔寔设计的方案完全适合他所处的时代(北魏)的情况,应该充分利用不同季节和不同年成之间农产品的差异,实行粜贵籴贱以获得尽量多的赢利。这就表明,《四民月令》所揭示的地主家族普遍从事籴贱粜贵的商业活动的社会现象,同样存在于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北方社会,而崔寔作出这种设计所由以出发的社会背景——存在一个独立与市场发生联系而又备受压迫、经济困顿的小农阶级,也同样延续到魏晋南北朝时代。[17]
农民中有一部分人,或者从事园艺等商品性经营,或者出卖劳力、做小本生意,而籴米糊口,与市场发生更多的联系;但这常常并非由于他们的富裕,而是由于他们生产资料的相对匮乏。这也是封建地主制下的一种具有特征意义的现象。例如,据《管子•揆度》载,战国时齐北郭就有靠织屦缕出卖为生、“以唐园为本利” 的贫民。这种情况,魏晋南北朝延续下来了。刘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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