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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义军政权税柴征收试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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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2:4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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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五 日 计 会, 7、 罗 白。 九 日。 ······················(信)··················· 1、 刺柴叁拾柒束 2、 右件柴,去年十一月九日,被所由典张元晖捉,将供 3、 曹卿厨。其直不蒙支给,便不敢征理价直。今 4、 大例户各税刺柴,供河西军将厨。今请将前件 5、 柴迴充军将厨户科,公私俱济,谨连前判 6、 命如前,谨处分。 7、 牒件 状如前,谨牒。 8、 广德四年正月 日百姓周思温牒 9、 付 所 由 准 状 折 10、 纳,信 示。 11、 十 七 日。 1、 周思温纳供使柴叁拾柒束了。四年 2、 正月十八日,典张进抄。
据陈国灿先生研究,这是广德三至四年西州高昌县府为处理百姓周思温37束刺柴的一组官府文书。这组文书实为三件,第一件乃周思温于广德三年十一月所上牒,说他的37束刺柴,早被衙吏张元晖收去供使院用,未给价钱,现在又要科税交柴,无法交纳,请衙府解决。6—9行为十一月九日官员“罗”判:官收的柴,目前尚无定价,等三、五日刺柴价定下来后再算。第二件是周思温于广德四年正月再次上申的牒,说他的37束刺柴钱未蒙支给,现在又要“户各税刺柴,供河西军将厨”,因此请将去年所交37束柴“迴充”即折纳为今年的“户科”。正月十七日由官员“信”判示:有关部门可同意折纳。于是就产生了第三件:即十八日由典张进出具了一张周思温交纳“供使柴叁拾柒束了”的收条,完成了这一科柴的迴充征纳。(22)
以上吐鲁番文书所反映的唐前期西州的税柴情况,与归义军时期沙州的税柴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这些情况可以证明:唐前期的西州与晚唐五代的沙州,在税柴的征收方面有一定的共性,或者说税柴的征纳有一定的继承性,都是唐王朝赋税政策在西北边疆地区的反映。
三、 税柴的征纳方式
归义军政权的地子、税草是按占有土地的多少,由每户交纳的,官布则是按占有土地的多少,由布头将几户人应交纳的官布合成一匹交纳的。据地交纳的税柴也和官布相似,由“枝头”、“白刺头”负责,如罗振玉旧藏《年代未详(公元十世纪前期)沙州白刺头枝头名簿》(23)就是一件由“枝头”、“白刺头”负责交纳税柴的名簿,该文书共38行,纸缝上钤有“沙州节度使印”,为了使我们讨论方便,现将该文书第2—11行转引如下:
2 枝头阴润子 阴海润 阴留定 杨囗子 杨通达 3 枝头程满成 程庆宗 程延祥 程富奴 程盈达 4 白刺头程保住 程友达 史粉堆 5 枝头刘刚进 刘幸通 刘万子 刘延受 刘再住 6 白刺头张柱子 张安德 张永住 7 白刺头梁万端 梁盈子 安德子 8 白刺头阴和子 宋友子 宋不勿 9 白刺头唐胜住 陈万昇 石友定 10 白刺头索集儿 索安定 索文进 11 白刺头索通子 索宁子 索自通
从本件文书可知,纳枝者每五人为一组,组设“枝头”,纳白刺者每三人为一组,组设“白刺头”,由于税柴并非土地上的生产物,因此,这里的“枝头”、“白刺头”并非是将五户人或三户人应交纳税柴的数量合并交纳,而是将五人或三人组织为一小组,携带工具,外出为柴场司砍伐树枝、刈割白刺,而非直接由“枝头”、“白刺头”征收税柴。(24)由于树枝需上树砍伐,采伐不宜,故五人为一组,而白刺为戈壁滩上生长物,刈割比较容易,且重量轻,故三人为一组。
由于敦煌干旱少雨,农作物主要靠水利灌溉耕种,因此敦煌的水利事业非常发达,有遍布全县的水渠网,敦煌文书中常常提到的“田水”、“地水”,就是指耕地与灌溉用水的统一。(25)敦煌的渠社就是渠人按渠组织起来的民间社团,一般在每一支渠上都由用此支渠水的百姓承担“渠河口作”的人组成一个渠人组织。渠人的主要活动就是防水和修理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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